文成县财政局 文成县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2-2023年度低收入农户小额信贷财政贴息资金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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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成县农业农村局: 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等4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低收入农户小额信贷管理办法的通知》(浙农振发〔2022〕2号)和《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乡村振兴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部分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3〕77号)文件精神,结合县农业农村局《关于要求拨付2022-2023年度低收入农户小额信贷财政贴息资金的函》(文农函〔2024〕29号),现将2022-2023年度低收入农户小额信贷财政贴息资金19.068181万元下达给你单位(详见附件),该资金直接从文财〔2024〕10号年初预算下达给你单位的浙财农〔2023〕77号部分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中列支。并由你单位按照相关规定拨付到浙江文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请县农商行及时将财政贴息资金划入贷款农户扣息结算账户。 请你单位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浙江省低收入农户小额信贷管理办法》(浙农振发〔2022〕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 附件1:文成县2022低收入农户贷款财政贴息资金汇总申报表 附件2:文成县2022年低收入农户小额贷款贴息明细表 附件3:文成县2023低收入农户贷款财政贴息资金汇总申报表 附件4:文成县2023年低收入农户小额贷款贴息明细表 文成县财政局 文成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5月10日 抄送: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县府办、王荣华副县长。 文成县财政局办公室 2024年5月10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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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成县农业农村局: 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等4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低收入农户小额信贷管理办法的通知》(浙农振发〔2022〕2号)和《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乡村振兴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部分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3〕77号)文件精神,结合县农业农村局《关于要求拨付2022-2023年度低收入农户小额信贷财政贴息资金的函》(文农函〔2024〕29号),现将2022-2023年度低收入农户小额信贷财政贴息资金19.068181万元下达给你单位(详见附件),该资金直接从文财〔2024〕10号年初预算下达给你单位的浙财农〔2023〕77号部分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中列支。并由你单位按照相关规定拨付到浙江文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请县农商行及时将财政贴息资金划入贷款农户扣息结算账户。 请你单位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浙江省低收入农户小额信贷管理办法》(浙农振发〔2022〕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 附件1:文成县2022低收入农户贷款财政贴息资金汇总申报表 附件2:文成县2022年低收入农户小额贷款贴息明细表 附件3:文成县2023低收入农户贷款财政贴息资金汇总申报表 附件4:文成县2023年低收入农户小额贷款贴息明细表 文成县财政局 文成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5月10日 抄送: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县府办、王荣华副县长。 文成县财政局办公室 2024年5月10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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