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成县教育局关于2024年选调普高语文、数学、英语教师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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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区、中小学: 因普高扩招和援疆教师选派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本县在编正式专任教师选调普高语文、数学、英语学科教师。现将选调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调条件 (一)选调教师的学历:大学本科及以上。 (二)具备高中以上选调对应学科教师资格证。 (三)下列情形的干部不得报名选调:(1)当年受行政警告及以上处分的;(2)正在立案调查的;(3)师德考核不合格的;(4)市定向骨干教师未满服务期的;(5)连续两年任教学科学业质量在全县后10%。 二、选调办法 1.选调。参加选调对象向教育局政工科报名,选调由课堂教学考核和个人优惠加分两部分组成。 (1)课堂教学考核分设置为100分,按60%计入总分。面试由县教育局政工科组织,考核分低于70分的不予选调; (2)个人优惠加分: ①获得省级及以上劳动模范、师德楷模、模范教师、优秀教师、优秀乡村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省“春蚕”奖等荣誉的加2分;近三年(2021年7月1日-2024年6月30日)获得市劳动模范、市师德楷模、市优秀乡村教师、市优秀教师、市优秀教育工作者、市优秀班主任、市“园丁”奖、市突出贡献奖、市“瓯越情”获得者等荣誉的加1分;近三年(2021年7月1日-2024年6月30日)获得县劳动模范、县师德楷模、县优秀教师、县优秀教育工作者、县优秀班主任(县模范班主任)、县优秀校级干部、县优秀中层干部等荣誉的加0.5分。取最高一项计分,不累加。 ②获得温州市“三坛”、县“三名”及以上骨干教师称号的加2分;获得温州市学科骨干教师(骨干班主任)、县“三坛”称号的加1分;获得县学科骨干教师(骨干班主任)称号的加0.5分。取最高一项计分,不累加。 2.选调入围教师实行试用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间经考核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的,由县教育局统一调配到乡镇学校工作。 3.岗位设置 根据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调入的教师一律先聘在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中最低等级岗位。 三、报名办法 (1)下载打印并填写《2024年县城管理岗位选调报名表》一份(附件1)。(2)符合相应选调职位报名条件的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选调时间安排 1.报名:2024年7月5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到文成教育局312室政工科(1)报名。 2.面试考核时间:2024年7月9日上午,地点由县教育局政工科通知。 五、本通知相关规定由县教育局政工科解释。 附件: 文成县教育局 2024年7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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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区、中小学: 因普高扩招和援疆教师选派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本县在编正式专任教师选调普高语文、数学、英语学科教师。现将选调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调条件 (一)选调教师的学历:大学本科及以上。 (二)具备高中以上选调对应学科教师资格证。 (三)下列情形的干部不得报名选调:(1)当年受行政警告及以上处分的;(2)正在立案调查的;(3)师德考核不合格的;(4)市定向骨干教师未满服务期的;(5)连续两年任教学科学业质量在全县后10%。 二、选调办法 1.选调。参加选调对象向教育局政工科报名,选调由课堂教学考核和个人优惠加分两部分组成。 (1)课堂教学考核分设置为100分,按60%计入总分。面试由县教育局政工科组织,考核分低于70分的不予选调; (2)个人优惠加分: ①获得省级及以上劳动模范、师德楷模、模范教师、优秀教师、优秀乡村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省“春蚕”奖等荣誉的加2分;近三年(2021年7月1日-2024年6月30日)获得市劳动模范、市师德楷模、市优秀乡村教师、市优秀教师、市优秀教育工作者、市优秀班主任、市“园丁”奖、市突出贡献奖、市“瓯越情”获得者等荣誉的加1分;近三年(2021年7月1日-2024年6月30日)获得县劳动模范、县师德楷模、县优秀教师、县优秀教育工作者、县优秀班主任(县模范班主任)、县优秀校级干部、县优秀中层干部等荣誉的加0.5分。取最高一项计分,不累加。 ②获得温州市“三坛”、县“三名”及以上骨干教师称号的加2分;获得温州市学科骨干教师(骨干班主任)、县“三坛”称号的加1分;获得县学科骨干教师(骨干班主任)称号的加0.5分。取最高一项计分,不累加。 2.选调入围教师实行试用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间经考核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的,由县教育局统一调配到乡镇学校工作。 3.岗位设置 根据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调入的教师一律先聘在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中最低等级岗位。 三、报名办法 (1)下载打印并填写《2024年县城管理岗位选调报名表》一份(附件1)。(2)符合相应选调职位报名条件的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选调时间安排 1.报名:2024年7月5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到文成教育局312室政工科(1)报名。 2.面试考核时间:2024年7月9日上午,地点由县教育局政工科通知。 五、本通知相关规定由县教育局政工科解释。 附件: 文成县教育局 2024年7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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