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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峃镇规范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暨重大行政决策源头治理专项行动方案(2023年-2025年)
发布日期:2024-09-29 14:12:17 来源:文成县大峃镇 浏览量: 字体:[ ]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浙江省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定》(简称《规定》)、《重大行政决策源头治理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和市委《温州市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快建设法治中国示范区先行市行动方案(2022-2025年)》(温委法发〔2022〕1号),强化政府内部控制机制、监督管理机制和风险防范机制,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和基层社会治理,进一步提升政府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推进我县重大行政决策质效,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规范行政合法性审查示工作暨重大行政决策源头治理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市决策部署,聚焦服务保障三个“一号工程”,坚持问题导向、创新引领,紧盯关键程序、薄弱环节。以三年时间为行动周期,推动合法性审查工作从“有形”向“有效”转变,“形式”和“实质”并重,打造一批有辨识度有影响力的创新实践成果,推动建设整体智治现代法治政府。

二、专项行动内容、责任单位和时间

(一)专项行动内容。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行政协议、重大行政执法决定、行政裁决和其他涉法事项等领域的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健全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强化数字赋能,激发创新实践,打造出一批有辨识度有影响力的创新实践成果。

(二)责任科室。党政综合办公室

(三)专项行动时间。2023年9月至2025年12月,每年11月前开展一次阶段性验收,2025年12月前开展总验收。

三、主要任务

(一)合法性审查队伍建设工作

1.创建乡镇合法性审查中心。大峃镇要设立乡镇合法性审查中心,确定党政办为责任科室,统筹司法所、综合执法队、乡镇法治员、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等力量,全面开展合法性审查工作。乡镇要确定至少1名具有法律背景的专业人员充实到合法性审查岗位,专人专岗从事乡镇合法性审查工作,处理日常相关事务。

2.培育职业化、专业化的合法性审查队伍。建立以行政法务人员为主体、科室法务骨干为依托、法律顾问为主要辅助力量的合法性审查队伍。按照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生态文明“五位一体”格局,建行政法务人员+科室法务骨干+法律顾问的合法性审查队伍。主要业务科室应当配备具备与履行合法性审查职责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的审查工作人员,初次从事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的人员,一般应当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

3.建立容错免责机制。坚持包容审慎原则,制定合法性审查容错免责机制,如因裁判尺度、法律理解等原因导致案件被撤销或确认违法,或因技术性问题已征求专家意见仍被确认违法等,对合法性审查人员免于追究责任。重点明确复议被纠错或行政败诉的容错免责情形。

(二)规范合法性审查工作

4.编制合法性审查目录清单、审查标准和流程图。积极研究编制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行政协议、重大行政执法决定、行政裁决、其他涉法事项等六项合法性目录清单、审查标准和流程图,提升合法性审查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标准化水平。

5.推进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的人工智能应用。根据省市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人工智能应用推广工作安排,积极推进数字化应用。

(三)重大行政决策源头治理工作

6.制定重大行政决策分级分类标准。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通过对重大行政决策具体类型、资金投入、影响人数、建设规模、实施期限等因素进行细化量化,探索制定重大行政决策分级分类标准,为编制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提供基本依据。

7.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党政综合办公室应当以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分级分类标准为基础,在每年第四季度开展下一年度决策事项建议征集工作,严格按照时间期限和程序要求,落实事项征集、立项论证、审核报批、人大衔接、集体审议、领导会议同意、社会公布、备案等工作,做好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工作,并于每年3月31日前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向社会公布。各单位每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原则上不得少于一项。列入年度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要严格履行相关法定程序,并认真做好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工作,实现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有效覆盖率、合法性审查率和依法公开率达“三个百分百”。

8.筹建和实质化运行重大行政决策咨询论证专家库。筹建县级重大行政决策论证专家库,将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年度目录清单范围内涉及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重要规划、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重大公共建设项目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纳入专家库咨询论证范围。

9.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机制。根据《温州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温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细则》《温州市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工作规则》《温州市重大行政决策专家论证程序规定》《温州市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工作规则》《温州市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指引》《温州市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办法》《温州市重大行政决策执行情况第三方评估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要求予以落实,或配套出台县级相关规定。

四、实施步骤

(一)夯实基础,启动阶段(2023年11月底前)

乡镇成立工作专班,做好专项行动组织部署,对照重点任务和要求,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完成阶段性任务。

(二)全面实施,落实主要任务(2024年11月底前)

对照实施方案中各项工作任务,全面推进落实,完成该年度阶段目标。

(三)总结经验,全面完善制度(2025年11月底前)

全面落实各项程序制度,高质量完成各项任务清单,推动科学决策、依法决策,实现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显著提升。打造出一批有辨识度有影响力的创新实践成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乡镇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规范行政合法性审查示工作暨重大行政决策源头治理专项行动作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抓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上下协调联动。

(二)突出创新实践。乡镇积极参与申报省建设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工作每年实施的“揭榜挂帅”项目,边探索边申报,形成更多的“文成经验”。

(三)强化督促考评。规范行政合法性审查示工作暨重大行政决策源头治理专项行动作为法治文成建设年度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要推动各项工作落细落实,确保每年度都取得阶段性显著成效,作为法治建设年度考核加分项目。

附件:1、专项行动任务清单

专项行动任务清单

各乡镇

编制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文成县规范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暨重大行政决策源头治理专项行动方案(2023年-2025年)》要求,编制本地区行动实施方案。

10月15日前编制,可与《文成县乡镇合法性审查改革实施方案》合并编制

建立乡镇法治审查中心

成立县级法治审查中心,有序推进合法性审查工作。

10月底前

培育职业化、专业化的合法性审查队伍

乡镇要确定至少1名具有法律背景的专业人员充实到合法性审查岗位,专人专岗从事乡镇合法性审查工作,处理日常相关事务。

编制合法性审查事项目录清单、审查标准和流程图

研究编制本单位的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行政协议、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等方面的合法性审查事项目录清单、审查标准和流程图。

全面应用乡镇合法性审查平台

全县统一使用全省乡镇合法性审查应用程序(以下简称“应用程序”),所有乡镇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合同的合法性审查,必须通过“应用程序”流转,备案审查也通过“应用程序”进行

配合建立法治实践实训机制

配合建立定期培训、案例研讨、实战实训等制度,提升合法性审查队伍专业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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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峃镇规范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暨重大行政决策源头治理专项行动方案(2023年-2025年)

发布日期:2024-09-29 浏览次数: 来源:文成县大峃镇 字体:[ ]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浙江省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定》(简称《规定》)、《重大行政决策源头治理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和市委《温州市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快建设法治中国示范区先行市行动方案(2022-2025年)》(温委法发〔2022〕1号),强化政府内部控制机制、监督管理机制和风险防范机制,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和基层社会治理,进一步提升政府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推进我县重大行政决策质效,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规范行政合法性审查示工作暨重大行政决策源头治理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市决策部署,聚焦服务保障三个“一号工程”,坚持问题导向、创新引领,紧盯关键程序、薄弱环节。以三年时间为行动周期,推动合法性审查工作从“有形”向“有效”转变,“形式”和“实质”并重,打造一批有辨识度有影响力的创新实践成果,推动建设整体智治现代法治政府。

二、专项行动内容、责任单位和时间

(一)专项行动内容。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行政协议、重大行政执法决定、行政裁决和其他涉法事项等领域的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健全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强化数字赋能,激发创新实践,打造出一批有辨识度有影响力的创新实践成果。

(二)责任科室。党政综合办公室

(三)专项行动时间。2023年9月至2025年12月,每年11月前开展一次阶段性验收,2025年12月前开展总验收。

三、主要任务

(一)合法性审查队伍建设工作

1.创建乡镇合法性审查中心。大峃镇要设立乡镇合法性审查中心,确定党政办为责任科室,统筹司法所、综合执法队、乡镇法治员、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等力量,全面开展合法性审查工作。乡镇要确定至少1名具有法律背景的专业人员充实到合法性审查岗位,专人专岗从事乡镇合法性审查工作,处理日常相关事务。

2.培育职业化、专业化的合法性审查队伍。建立以行政法务人员为主体、科室法务骨干为依托、法律顾问为主要辅助力量的合法性审查队伍。按照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生态文明“五位一体”格局,建行政法务人员+科室法务骨干+法律顾问的合法性审查队伍。主要业务科室应当配备具备与履行合法性审查职责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的审查工作人员,初次从事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的人员,一般应当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

3.建立容错免责机制。坚持包容审慎原则,制定合法性审查容错免责机制,如因裁判尺度、法律理解等原因导致案件被撤销或确认违法,或因技术性问题已征求专家意见仍被确认违法等,对合法性审查人员免于追究责任。重点明确复议被纠错或行政败诉的容错免责情形。

(二)规范合法性审查工作

4.编制合法性审查目录清单、审查标准和流程图。积极研究编制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行政协议、重大行政执法决定、行政裁决、其他涉法事项等六项合法性目录清单、审查标准和流程图,提升合法性审查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标准化水平。

5.推进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的人工智能应用。根据省市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人工智能应用推广工作安排,积极推进数字化应用。

(三)重大行政决策源头治理工作

6.制定重大行政决策分级分类标准。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通过对重大行政决策具体类型、资金投入、影响人数、建设规模、实施期限等因素进行细化量化,探索制定重大行政决策分级分类标准,为编制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提供基本依据。

7.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党政综合办公室应当以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分级分类标准为基础,在每年第四季度开展下一年度决策事项建议征集工作,严格按照时间期限和程序要求,落实事项征集、立项论证、审核报批、人大衔接、集体审议、领导会议同意、社会公布、备案等工作,做好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工作,并于每年3月31日前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向社会公布。各单位每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原则上不得少于一项。列入年度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要严格履行相关法定程序,并认真做好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工作,实现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有效覆盖率、合法性审查率和依法公开率达“三个百分百”。

8.筹建和实质化运行重大行政决策咨询论证专家库。筹建县级重大行政决策论证专家库,将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年度目录清单范围内涉及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重要规划、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重大公共建设项目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纳入专家库咨询论证范围。

9.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机制。根据《温州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温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细则》《温州市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工作规则》《温州市重大行政决策专家论证程序规定》《温州市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工作规则》《温州市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指引》《温州市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办法》《温州市重大行政决策执行情况第三方评估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要求予以落实,或配套出台县级相关规定。

四、实施步骤

(一)夯实基础,启动阶段(2023年11月底前)

乡镇成立工作专班,做好专项行动组织部署,对照重点任务和要求,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完成阶段性任务。

(二)全面实施,落实主要任务(2024年11月底前)

对照实施方案中各项工作任务,全面推进落实,完成该年度阶段目标。

(三)总结经验,全面完善制度(2025年11月底前)

全面落实各项程序制度,高质量完成各项任务清单,推动科学决策、依法决策,实现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显著提升。打造出一批有辨识度有影响力的创新实践成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乡镇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规范行政合法性审查示工作暨重大行政决策源头治理专项行动作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抓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上下协调联动。

(二)突出创新实践。乡镇积极参与申报省建设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工作每年实施的“揭榜挂帅”项目,边探索边申报,形成更多的“文成经验”。

(三)强化督促考评。规范行政合法性审查示工作暨重大行政决策源头治理专项行动作为法治文成建设年度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要推动各项工作落细落实,确保每年度都取得阶段性显著成效,作为法治建设年度考核加分项目。

附件:1、专项行动任务清单

专项行动任务清单

各乡镇

编制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文成县规范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暨重大行政决策源头治理专项行动方案(2023年-2025年)》要求,编制本地区行动实施方案。

10月15日前编制,可与《文成县乡镇合法性审查改革实施方案》合并编制

建立乡镇法治审查中心

成立县级法治审查中心,有序推进合法性审查工作。

10月底前

培育职业化、专业化的合法性审查队伍

乡镇要确定至少1名具有法律背景的专业人员充实到合法性审查岗位,专人专岗从事乡镇合法性审查工作,处理日常相关事务。

编制合法性审查事项目录清单、审查标准和流程图

研究编制本单位的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行政协议、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等方面的合法性审查事项目录清单、审查标准和流程图。

全面应用乡镇合法性审查平台

全县统一使用全省乡镇合法性审查应用程序(以下简称“应用程序”),所有乡镇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合同的合法性审查,必须通过“应用程序”流转,备案审查也通过“应用程序”进行

配合建立法治实践实训机制

配合建立定期培训、案例研讨、实战实训等制度,提升合法性审查队伍专业素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