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成县青叶文武学校:
你校《关于要求终止办学的报告》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五十六条“民办学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一)根据学校章程规定要求终止,并经审批机关批准的”;第六十条“终止的民办学校,由审批机关收回办学许可证和销毁印章,并注销登记”。
经审查研究,同意你校提出终止办学的申请。请你校妥善处理好注销登记等后续事宜。
此复。
文成县教育局
2025年1月20日
关于同意文成县青叶文武学校终止办学的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