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度“雨露计划”申报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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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雨露计划支持农村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的意见》(国开办发〔2015〕19 号)、《关于实施“雨露计划”工作中严格按扶持范围执行的通知》(浙扶贫办〔2018〕9 号)、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工作指南(试行)》的规定,引导和支持低收入农户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加大教育帮扶力度,现将2025年度“雨露计划”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扶持对象 用于就读中、高等职业教育学校(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的学籍管理系统注册正式学籍)的在校农村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家庭子女。 二、扶持期限 低收入农户家庭子女接受职业教育在校学习期间(包括顶岗实习),其家庭均可享受“雨露计划”助学补助。 低收入农户家庭子女经审核符合“雨露计划”补助条件的,其在校学习期间无论是否退出低收入农户,都继续享受扶持政策。接受中等职业教育期间享受“雨露计划”助学补助,毕业后直接升入高等职业院校继续学习的学生,可继续享受该补助政策。 三、扶持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农户家庭子女,每生每学年给予3000元的助学补助。 四、申报程序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按照自下而上、逐级审核的方式进行。严格按照申报条件要求,确认对象受助资格;受助对象申请表、申报材料等相关材料齐全。 (一)对象申报。按照申报条件,各乡镇符合条件的申报对象填写《文成县“雨露计划”助学补助申请表》(附件1),提供所需申报材料,并向所在村(居)提出申请。 首次申报“雨露计划”助学补助的低收入农户家庭子女需提供申报材料:《文成县“雨露计划”助学补助申请表》(附件1)、低收入农户家庭户主及子女户口本复印件、浙农帮扶系统截图、中、高等职业院校就读证明或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相关就读佐证。 在校学习期间续报“雨露计划"的低收入农户家庭子女需提供申报材料:中、高等职业院校就读证明或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相关就读佐证。 (二)村民委员会审议。各村民委员会负责本村申报程序的规范性、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对申报对象的基本情况、在校信息等进行初审。 (三)乡镇人民政府公示确认。乡镇对申报材料进行核审后,将审核通过的拟补助对象向所在行政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文成县农业农村局、教育局审核,并向县农业农村局上报“雨露计划”补助花名册(附件3、4)。 五、工作要求 请各乡镇将助学补助申请材料、公示情况及花名册于2025年2月20日之前上报文成县农业农村局,联系人:翁崇崇,电话:0577-67797713。 附件1:文成县“雨露计划”助学补助申请表 附件2:文成县乡(镇)村“雨露计划”拟补助对象名单公示 附件3:文成县乡(镇)“雨露计划”拟补助对象花名册(首次申报) 附件4:文成县 乡(镇)“雨露计划”拟补助对象花名册(续报) 文成县农业农村局 文成县教育局 文成县财政局 2025年1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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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雨露计划支持农村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的意见》(国开办发〔2015〕19 号)、《关于实施“雨露计划”工作中严格按扶持范围执行的通知》(浙扶贫办〔2018〕9 号)、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工作指南(试行)》的规定,引导和支持低收入农户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加大教育帮扶力度,现将2025年度“雨露计划”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扶持对象 用于就读中、高等职业教育学校(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的学籍管理系统注册正式学籍)的在校农村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家庭子女。 二、扶持期限 低收入农户家庭子女接受职业教育在校学习期间(包括顶岗实习),其家庭均可享受“雨露计划”助学补助。 低收入农户家庭子女经审核符合“雨露计划”补助条件的,其在校学习期间无论是否退出低收入农户,都继续享受扶持政策。接受中等职业教育期间享受“雨露计划”助学补助,毕业后直接升入高等职业院校继续学习的学生,可继续享受该补助政策。 三、扶持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农户家庭子女,每生每学年给予3000元的助学补助。 四、申报程序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按照自下而上、逐级审核的方式进行。严格按照申报条件要求,确认对象受助资格;受助对象申请表、申报材料等相关材料齐全。 (一)对象申报。按照申报条件,各乡镇符合条件的申报对象填写《文成县“雨露计划”助学补助申请表》(附件1),提供所需申报材料,并向所在村(居)提出申请。 首次申报“雨露计划”助学补助的低收入农户家庭子女需提供申报材料:《文成县“雨露计划”助学补助申请表》(附件1)、低收入农户家庭户主及子女户口本复印件、浙农帮扶系统截图、中、高等职业院校就读证明或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相关就读佐证。 在校学习期间续报“雨露计划"的低收入农户家庭子女需提供申报材料:中、高等职业院校就读证明或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相关就读佐证。 (二)村民委员会审议。各村民委员会负责本村申报程序的规范性、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对申报对象的基本情况、在校信息等进行初审。 (三)乡镇人民政府公示确认。乡镇对申报材料进行核审后,将审核通过的拟补助对象向所在行政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文成县农业农村局、教育局审核,并向县农业农村局上报“雨露计划”补助花名册(附件3、4)。 五、工作要求 请各乡镇将助学补助申请材料、公示情况及花名册于2025年2月20日之前上报文成县农业农村局,联系人:翁崇崇,电话:0577-67797713。 附件1:文成县“雨露计划”助学补助申请表 附件2:文成县乡(镇)村“雨露计划”拟补助对象名单公示 附件3:文成县乡(镇)“雨露计划”拟补助对象花名册(首次申报) 附件4:文成县 乡(镇)“雨露计划”拟补助对象花名册(续报) 文成县农业农村局 文成县教育局 文成县财政局 2025年1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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