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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文成县低收入农户公益性岗位就业帮促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3-17 14:32:25 来源:文成县农业农村局 浏览量: 字体:[ ]

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稳进提质助农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浙农办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等四部门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浙财农〔2022〕29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深化低收入群体就业帮促,强化公益性岗位开发,经研究,决定继续开展2025年低收入农户公益性岗位就业帮促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岗位开发

(一)岗位设置。各乡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各乡镇)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为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低收入农户或低收入农户家庭成员设置低收入农户公益性岗位。已享受其他部门公益性岗位扶持政策的,不重复享受低收入农户公益性岗位扶持政策。

(二)岗位录用条件。“浙农帮扶”应用系统在册低收入农户或低收入农户家庭成员。

(三)岗位数量及范围。新招及续招公益性岗位个数200个以上,各乡镇、村(社区)根据实际工作情况进行申报,岗位范围包括但不限乡村道路维护、乡村保洁环卫、乡村绿化、乡村护林防火、乡村水电管理、乡村养老服务、乡村公共安全服务(宣传)、乡村公益设施管理、乡村公厕管理等。

二、招用与退出

(一)新招用人员

1.新招用人员申报流程。各乡镇、行政村(社区)要逐一核查低收入农户及其家庭成员的就业情况,按照“零就业”家庭优先安置的原则,确定新招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姓名、年龄、安置岗位、聘用时间等,公示期不少于10天,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县农业农村局备案。

2.文成县低收入农户公益性岗位上岗协议书签订。各行政村(社区)按有关规定与招用人员签订《文成县低收入农户公益性岗位上岗协议书》。

(二)续招用人员

1.续招用人员申报流程。各乡镇、行政村(社区)对上年度在岗并续招用的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姓名、年龄、安置岗位、聘用时间等内容,公示期不少于10天,公示无异议后报县农业农村局备案。

2.文成县低收入农户公益性岗位上岗协议书签订。各行政村(社区)按有关规定与续招用人员签订《文成县低收入农户公益性岗位上岗协议书》。

(三)招用人员退出。低收入农户公益性岗位上岗人员出现以下情况:(1)被剔除浙农帮扶应用系统在册低收入农户(含家庭成员)名单;(2)服务人员已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3)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或不能胜任工作的;(4)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或劳动纪律的;(5)连续或累计病假、事假、旷工超过有关规定期限的;(6)严重失职、营私舞弊以及对社区、居民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7)违反有关规定、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造成不良影响,不适宜继续从事此项工作的;(8)擅自离岗或调换岗位,经指出后不服从管理的;(9)因不可抗力致使协议无法履行的;(10)被追究刑事责任的;(11)上述规定外其他应予解除或自动终止协议的情况。所在乡镇、行政村(社区)应及时予以退出并进行人员调整,严禁吃空饷,严禁冒名顶替,严禁“养懒汉”。

三、补贴标准

(一)补贴渠道。低收入农户公益性岗位补贴从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中列支。

(二)补贴标准。低收入农户公益性岗位上岗人员补助不超过我县最低工资标准的50%。

(三)补贴程序。各乡镇根据拨款需求将《文成县低收入农户公益性岗位补助资金申请表》(附件4)报县农业农村局审核后,由县农业农村局通过“一键达”系统直补到人。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宣传,做好岗位申报工作。各乡镇根据2025年文成县低收入农户公益性岗位就业帮促工作,结合实际工作开发各类公益性岗位,及时发布岗位信息,做好岗位申报宣传工作。各乡镇、行政村(社区)做好上岗人员身份核实与岗位审核工作,将岗位落实情况录入“浙农帮扶”应用系统。

(二)强化管理,做好资金拨付工作。各乡镇对辖区内低收入农户公益岗位上岗人员做好上岗情况、劳动报酬发放等统计工作。申请拨款需提供的材料:首次上岗的人员需提供《文成县低收入农户公益性岗位申报表》(附件2)、《文成县低收入农户公益性岗位上岗协议书》(附件3)、文成县低收入农户公益性岗位补助资金申请表(附件4)、身份证复印件等申报材料,由乡镇和农业农村局备案存档,续招用人员需提供《文成县低收入农户公益性岗位上岗协议书》(附件3)、文成县低收入农户公益性岗位补助资金申请表(附件4)等材料。乡镇根据拨款需求向县农业农村局申请补助资金,由县农业农村局发放劳动报酬。

(三)强化监管,做好就业督查工作。各乡镇负责辖区内公益性岗位人员的日常管理和考核,做好公益性岗位人员上岗及退出工作,要严格按照要求规范操作,防止虚报、冒领扶持资金,切实做到专款专用,促进低收入群体就业增收,持续巩固精准帮扶成果。低收入农户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和“浙农帮扶”应用系统录入情况将作为低收入农户增收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

附件:1-1.文成县低收入农户公益性岗位新招用人员花名册

1-2.文成县低收入农户公益性岗位续招用人员花名册

2.文成县低收入农户公益性岗位申报表

3.文成县低收入农户公益性岗位上岗协议书

4.文成县低收入农户公益性岗位补助资金申请表

5.2025年文成县低收入农户公益性岗位补助明细汇总表

附件合集.docx

文成县农业农村局                 文成县财政局

2025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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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文成县低收入农户公益性岗位就业帮促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3-17 浏览次数: 来源:文成县农业农村局 字体:[ ]

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稳进提质助农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浙农办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等四部门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浙财农〔2022〕29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深化低收入群体就业帮促,强化公益性岗位开发,经研究,决定继续开展2025年低收入农户公益性岗位就业帮促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岗位开发

(一)岗位设置。各乡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各乡镇)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为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低收入农户或低收入农户家庭成员设置低收入农户公益性岗位。已享受其他部门公益性岗位扶持政策的,不重复享受低收入农户公益性岗位扶持政策。

(二)岗位录用条件。“浙农帮扶”应用系统在册低收入农户或低收入农户家庭成员。

(三)岗位数量及范围。新招及续招公益性岗位个数200个以上,各乡镇、村(社区)根据实际工作情况进行申报,岗位范围包括但不限乡村道路维护、乡村保洁环卫、乡村绿化、乡村护林防火、乡村水电管理、乡村养老服务、乡村公共安全服务(宣传)、乡村公益设施管理、乡村公厕管理等。

二、招用与退出

(一)新招用人员

1.新招用人员申报流程。各乡镇、行政村(社区)要逐一核查低收入农户及其家庭成员的就业情况,按照“零就业”家庭优先安置的原则,确定新招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姓名、年龄、安置岗位、聘用时间等,公示期不少于10天,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县农业农村局备案。

2.文成县低收入农户公益性岗位上岗协议书签订。各行政村(社区)按有关规定与招用人员签订《文成县低收入农户公益性岗位上岗协议书》。

(二)续招用人员

1.续招用人员申报流程。各乡镇、行政村(社区)对上年度在岗并续招用的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姓名、年龄、安置岗位、聘用时间等内容,公示期不少于10天,公示无异议后报县农业农村局备案。

2.文成县低收入农户公益性岗位上岗协议书签订。各行政村(社区)按有关规定与续招用人员签订《文成县低收入农户公益性岗位上岗协议书》。

(三)招用人员退出。低收入农户公益性岗位上岗人员出现以下情况:(1)被剔除浙农帮扶应用系统在册低收入农户(含家庭成员)名单;(2)服务人员已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3)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或不能胜任工作的;(4)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或劳动纪律的;(5)连续或累计病假、事假、旷工超过有关规定期限的;(6)严重失职、营私舞弊以及对社区、居民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7)违反有关规定、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造成不良影响,不适宜继续从事此项工作的;(8)擅自离岗或调换岗位,经指出后不服从管理的;(9)因不可抗力致使协议无法履行的;(10)被追究刑事责任的;(11)上述规定外其他应予解除或自动终止协议的情况。所在乡镇、行政村(社区)应及时予以退出并进行人员调整,严禁吃空饷,严禁冒名顶替,严禁“养懒汉”。

三、补贴标准

(一)补贴渠道。低收入农户公益性岗位补贴从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中列支。

(二)补贴标准。低收入农户公益性岗位上岗人员补助不超过我县最低工资标准的50%。

(三)补贴程序。各乡镇根据拨款需求将《文成县低收入农户公益性岗位补助资金申请表》(附件4)报县农业农村局审核后,由县农业农村局通过“一键达”系统直补到人。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宣传,做好岗位申报工作。各乡镇根据2025年文成县低收入农户公益性岗位就业帮促工作,结合实际工作开发各类公益性岗位,及时发布岗位信息,做好岗位申报宣传工作。各乡镇、行政村(社区)做好上岗人员身份核实与岗位审核工作,将岗位落实情况录入“浙农帮扶”应用系统。

(二)强化管理,做好资金拨付工作。各乡镇对辖区内低收入农户公益岗位上岗人员做好上岗情况、劳动报酬发放等统计工作。申请拨款需提供的材料:首次上岗的人员需提供《文成县低收入农户公益性岗位申报表》(附件2)、《文成县低收入农户公益性岗位上岗协议书》(附件3)、文成县低收入农户公益性岗位补助资金申请表(附件4)、身份证复印件等申报材料,由乡镇和农业农村局备案存档,续招用人员需提供《文成县低收入农户公益性岗位上岗协议书》(附件3)、文成县低收入农户公益性岗位补助资金申请表(附件4)等材料。乡镇根据拨款需求向县农业农村局申请补助资金,由县农业农村局发放劳动报酬。

(三)强化监管,做好就业督查工作。各乡镇负责辖区内公益性岗位人员的日常管理和考核,做好公益性岗位人员上岗及退出工作,要严格按照要求规范操作,防止虚报、冒领扶持资金,切实做到专款专用,促进低收入群体就业增收,持续巩固精准帮扶成果。低收入农户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和“浙农帮扶”应用系统录入情况将作为低收入农户增收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

附件:1-1.文成县低收入农户公益性岗位新招用人员花名册

1-2.文成县低收入农户公益性岗位续招用人员花名册

2.文成县低收入农户公益性岗位申报表

3.文成县低收入农户公益性岗位上岗协议书

4.文成县低收入农户公益性岗位补助资金申请表

5.2025年文成县低收入农户公益性岗位补助明细汇总表

附件合集.docx

文成县农业农村局                 文成县财政局

2025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