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文成县桂溪河道疏浚工程 | 浙江省温州市文成县双桂乡、峃口镇 | 文成县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本工程对桂溪城底村至桂东村河段疏浚长度 1.435km,宝丰村至双桂学校河 段疏浚长度 0.546km,桂溪村尾至溪口村河段疏浚长度 4.383km。 | 无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1、废气(施工期):①严格落实《温州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要求。②科学选择运输路线;加强运输管理;运输道路应定时洒水;保证汽车安全、文明行驶。③加强对施工、运输机械的维护科学管理,对车辆的尾气排放进行监督管理。 2、废水(施工期):①生产废水沉淀后重复利用或回用用于机械冲洗,多余部分洒水抑尘,不外排。②加强机械设备维护,严格控制施工生产中设备用油的跑、冒、滴、漏。③施工营地租用周边已有住宅区,项目生活污水为间接排放。④确保生产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车辆清洗或洒水抑尘,不外排。建议在桂溪村尾至溪口村河段施工时,在河段下游400m(堰坝)处加强施工期的水质监测。 3、噪声(施工期):①各类施工机械均应选择技术成熟、噪声小的机型,各类低噪声作业机械。②对挖掘机、自卸汽车等设备,可通过安装消声消音器、隔声罩包裹发动机等方法降低噪声;③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午休时间段禁止施工;禁止夜间施工及运输,如须夜间施工,应提前张贴安民告示,取得周边人群的谅解;临学校路段应尽量安排在假期或周末施工。④加强施工期管理,对于施工敲击及喊叫等施工声源,要求施工队通过文明施工、加强有效管理加以缓解;合理规划行车路线,避免运输车辆经过人口密集区、学校等特殊敏感点,运输途中减速慢行、禁止鸣笛等。 4、固废(施工期):①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②砂石料等疏浚物外运综合利用,固体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5、生态措施(施工期):①加强施工组织与管理。在现有岸线范围内施工,不随意扩大施工范围,施工便道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减少对施工区域周围植被的破坏。②做到文明施工。减少对施工区域外植被的破坏,注重对古树名木的保护,禁止施工人员捕食野生动物,提高施工人员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规范施工活动,防止人为对工程范围外土壤、植被的破坏。③施工完成后,施工临时用地恢复原有利用用途。④施工过程中落实洗车池、沉淀池、施工便道表土剥离及覆土、植被恢复等水保措施,减少水土流失。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7-67893586; 传真:0577-59028012 通讯地址:文成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温州市生态环境局文成分局窗口 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申请人、利害关系人若对本审批意见不服,可以自本审批意见公开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温州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直接向鹿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04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