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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生态环境局文成分局关于2025年04月15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04-15 15:10:55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文成分局 浏览量: 字体:[ ]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文成县黄坦镇塘底垟村生态水产养殖综合开发基地矿地综合开发利用项目凝灰岩矿

温州市文成县黄坦镇

文成县黄坦新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本项目为矿地综合开发利用项目,项目范围由22个拐点构成,范围面积0.1498平方千米,矿山产品为凝灰岩建筑石料和饰面用凝灰岩荒料。拟设开采规模为350万吨/年。服务年限5年。后期开采结束后土地规划为农业用地(文成县黄坦镇塘底垟村生态水产养殖综合开发基地项目)。本项目主要包含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等建设内容。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废水:①生活污水:员工生活依托周边出租民居中现有设施,矿区办公生活废水经移动厕所收集处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最终经文成县黄坦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②初期地表径流和切割冷却废水:矿区内配套设置截排水沟、沉砂池和沉淀池,收集矿界内地表径流水及锯切废水,矿区宕底设置三级沉淀池,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③车辆轮胎冲洗废水:要求在矿区出口设置洗车槽,配套建设沉淀池,经沉淀后回用为车辆冲洗用水及降尘用水。

废气:①采剥、凿岩、切割粉尘:采用湿式凿岩和湿法切割作业,工作面定期洒水,保持湿润;②装卸粉尘:铲装作业现场必须有洒水等抑尘措施,工作面定期洒水,保持湿润,增大含水率,减少扬尘;③堆场扬尘:在矿区东南角设置荒料临时堆放场,用于荒料中转装车外运,荒料为规范尺寸块状原矿,不涉及粉状石料,且荒料每天及时外运,在加强洒水抑尘的基础上,荒料临时堆场粉尘排放量极少。此外,本项目废料及宕碴矿矿石不在场区贮存,直接外售。本项目临时堆土场要求喷撒草籽或进行覆盖,并定期洒水喷淋,保持一定的湿度。④汽车运输粉尘:每天定时对沿线道路进行洒水作业,特别是在干燥多风季节应增大洒水频率;规范管理运输队伍,禁止超载、限制车速;对车斗加盖实行密闭运输;运输道路地面全部硬化,道路两边加强绿化防尘措施;⑤设备燃油废气:选用优质的柴油,加强设备维护,非道路移动机械根据要求取得环保标识

噪声:①源头控制,合理施工时间,禁止夜间高噪声施工,加强管理;②要求基建期爆破作业均在昼间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要求严格执行爆破设计方案,通过用微差控制爆破,以减少爆破瞬时的噪声影响。委托有资质的爆破设计单位进行基建期爆破设计,严格控制最大单段爆破炸药用量;③严格执行生产排班制度,合理安排作业时间;④高噪声设备设置减振基础;⑤加强机械设备维护和保养,以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避免不正常的设备噪声产生。

固废:①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②沉淀泥沙外售综合利用;③含油抹布及废手套、废机油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④剥离物表土用于治理区土地复垦和矿区恢复治理,多余剥离物外运综合利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7-67893586; 传真:0577-59028012

通讯地址:文成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温州市生态环境局文成分局窗口

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申请人、利害关系人若对本审批意见不服,可以自本审批意见公开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温州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直接向鹿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0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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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生态环境局文成分局关于2025年04月15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04-15 浏览次数: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文成分局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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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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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成县黄坦镇塘底垟村生态水产养殖综合开发基地矿地综合开发利用项目凝灰岩矿

温州市文成县黄坦镇

文成县黄坦新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本项目为矿地综合开发利用项目,项目范围由22个拐点构成,范围面积0.1498平方千米,矿山产品为凝灰岩建筑石料和饰面用凝灰岩荒料。拟设开采规模为350万吨/年。服务年限5年。后期开采结束后土地规划为农业用地(文成县黄坦镇塘底垟村生态水产养殖综合开发基地项目)。本项目主要包含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等建设内容。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废水:①生活污水:员工生活依托周边出租民居中现有设施,矿区办公生活废水经移动厕所收集处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最终经文成县黄坦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②初期地表径流和切割冷却废水:矿区内配套设置截排水沟、沉砂池和沉淀池,收集矿界内地表径流水及锯切废水,矿区宕底设置三级沉淀池,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③车辆轮胎冲洗废水:要求在矿区出口设置洗车槽,配套建设沉淀池,经沉淀后回用为车辆冲洗用水及降尘用水。

废气:①采剥、凿岩、切割粉尘:采用湿式凿岩和湿法切割作业,工作面定期洒水,保持湿润;②装卸粉尘:铲装作业现场必须有洒水等抑尘措施,工作面定期洒水,保持湿润,增大含水率,减少扬尘;③堆场扬尘:在矿区东南角设置荒料临时堆放场,用于荒料中转装车外运,荒料为规范尺寸块状原矿,不涉及粉状石料,且荒料每天及时外运,在加强洒水抑尘的基础上,荒料临时堆场粉尘排放量极少。此外,本项目废料及宕碴矿矿石不在场区贮存,直接外售。本项目临时堆土场要求喷撒草籽或进行覆盖,并定期洒水喷淋,保持一定的湿度。④汽车运输粉尘:每天定时对沿线道路进行洒水作业,特别是在干燥多风季节应增大洒水频率;规范管理运输队伍,禁止超载、限制车速;对车斗加盖实行密闭运输;运输道路地面全部硬化,道路两边加强绿化防尘措施;⑤设备燃油废气:选用优质的柴油,加强设备维护,非道路移动机械根据要求取得环保标识

噪声:①源头控制,合理施工时间,禁止夜间高噪声施工,加强管理;②要求基建期爆破作业均在昼间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要求严格执行爆破设计方案,通过用微差控制爆破,以减少爆破瞬时的噪声影响。委托有资质的爆破设计单位进行基建期爆破设计,严格控制最大单段爆破炸药用量;③严格执行生产排班制度,合理安排作业时间;④高噪声设备设置减振基础;⑤加强机械设备维护和保养,以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避免不正常的设备噪声产生。

固废:①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②沉淀泥沙外售综合利用;③含油抹布及废手套、废机油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④剥离物表土用于治理区土地复垦和矿区恢复治理,多余剥离物外运综合利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7-67893586; 传真:0577-59028012

通讯地址:文成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温州市生态环境局文成分局窗口

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申请人、利害关系人若对本审批意见不服,可以自本审批意见公开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温州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直接向鹿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0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