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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30328002539691E/2025-108394 | ||
| 组配分类 | 规范性文件 | 发布机构 | 文成县财政局 |
| 生成日期 | 2025-12-2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文财〔2025〕105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统一编号 | CWCD12-2025-0001 | ||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切实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72号)及《文成县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文政办发〔2020〕26号)的规定,现将县财政局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予以公布。经清理,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3件,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
一、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1.文成县财政局 文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文成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文财建〔2020〕112号)。
2.文成县财政局 文成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文成县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文财基〔2021〕14号)。
3.文成县财政局 文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文成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文财建〔2024〕19号)。
二、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1.《关于公布文成县财政局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文财〔2021〕141号)。
2.文成县财政局 文成县司法局关于印发《文成县人民调解工作以奖代补经费使用办法》的通知(文财〔2014〕79号)。
本通知自2026年2月1日起施行。
文成县财政局
2025年 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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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30328002539691E/2025-108394 | ||
| 组配分类 | 规范性文件 | 发布机构 | 文成县财政局 |
| 生成日期 | 2025-12-2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文财〔2025〕105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统一编号 | CWCD12-2025-000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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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切实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72号)及《文成县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文政办发〔2020〕26号)的规定,现将县财政局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予以公布。经清理,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3件,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 一、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1.文成县财政局 文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文成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文财建〔2020〕112号)。 2.文成县财政局 文成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文成县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文财基〔2021〕14号)。 3.文成县财政局 文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文成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文财建〔2024〕19号)。 二、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1.《关于公布文成县财政局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文财〔2021〕141号)。 2.文成县财政局 文成县司法局关于印发《文成县人民调解工作以奖代补经费使用办法》的通知(文财〔2014〕79号)。 本通知自2026年2月1日起施行。 文成县财政局 2025年 12月22日 相关政策解读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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