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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330328000000/2026-108480 | ||
| 组配分类 | 规范性文件 | 发布机构 | 文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 生成日期 | 2026-01-2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文政发〔2026〕1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统一编号 | CWCD00-2026-0001 | ||
为有效预防和遏制森林火灾发生,切实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浙江省森林消防条例》等规定,特发布森林禁火令,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 禁火时段
自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3月14日。
二、 禁火区域
全县所有林地及距离林地边缘50米范围内的森林防火区。
三、禁止行为
(一)携带火源、火种及易燃易爆物品;
(二)炼山造林、焚烧田埂草、秸秆、烧草木灰积肥等;
(三)吸烟、野炊、烧烤、烤火取暖、放孔明灯等;
(四)烧香、烧纸钱、烧坟草、点蜡烛、燃放烟花爆竹等;
(五)私拉有电线路、电网狩猎、烧火驱兽驱蜂等;
(六)其他野外用火及易诱发森林火灾的活动。
四、违法处理
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对森林火灾肇事及因工作失职酿成事故者,依法追责问责。
五、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情,应立即拨打森林火灾报警电话12119或110。
特此通告。
文成县人民政府
2026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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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330328000000/2026-108480 | ||
| 组配分类 | 规范性文件 | 发布机构 | 文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 生成日期 | 2026-01-2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文政发〔2026〕1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统一编号 | CWCD00-2026-000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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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预防和遏制森林火灾发生,切实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浙江省森林消防条例》等规定,特发布森林禁火令,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 禁火时段 自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3月14日。 二、 禁火区域 全县所有林地及距离林地边缘50米范围内的森林防火区。 三、禁止行为 (一)携带火源、火种及易燃易爆物品; (二)炼山造林、焚烧田埂草、秸秆、烧草木灰积肥等; (三)吸烟、野炊、烧烤、烤火取暖、放孔明灯等; (四)烧香、烧纸钱、烧坟草、点蜡烛、燃放烟花爆竹等; (五)私拉有电线路、电网狩猎、烧火驱兽驱蜂等; (六)其他野外用火及易诱发森林火灾的活动。 四、违法处理 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对森林火灾肇事及因工作失职酿成事故者,依法追责问责。 五、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情,应立即拨打森林火灾报警电话12119或110。 特此通告。 文成县人民政府 2026年1月13日 相关政策解读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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