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文成县城市新区核心起步区综合开发项目-1项目征收集体土地涉及房屋所有权人协商选定房地产估价机构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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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房屋所有权人(具体门牌号清单见附件1): 因建设文成县城市新区核心起步区樟山大道、龙腾路的需要,现对文成县城市新区核心起步区综合开发项目-1项目征收集体土地涉及房屋征收,并于2025年4月3日就《文成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文成县城市新区核心起步区综合开发项目-1项目征收集体土地涉及房屋补偿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征收补偿方案》)进行了公告。因你们与本单位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本单位拟报请人民政府依法作出补偿安置决定需要选择评估机构。 为保证评估机构确定工作公正透明,请你们于2026年2月3 日至2025年2月14日将共同协商选定的1家房屋征收房地产估价机构(名单详见附件2)的书面报告(详见附件3)提交至文成县大峃镇建设路172号房管大楼311办公室。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协商选定的,本单位将采取随机摇号的方式选定评估机构;随机摇号时由公证机构现场公证。随机摇号相关通知将在协商期限结束后公布。 联系电话:0577-59029177 以上事项,特此公告,望相互转告。 附件3:关于文成县城市新区核心起步区综合开发项目-1项目征收集体土地涉及房屋补偿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协商一致的报告.docx 文成县大峃镇人民政府 2026年2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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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房屋所有权人(具体门牌号清单见附件1): 因建设文成县城市新区核心起步区樟山大道、龙腾路的需要,现对文成县城市新区核心起步区综合开发项目-1项目征收集体土地涉及房屋征收,并于2025年4月3日就《文成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文成县城市新区核心起步区综合开发项目-1项目征收集体土地涉及房屋补偿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征收补偿方案》)进行了公告。因你们与本单位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本单位拟报请人民政府依法作出补偿安置决定需要选择评估机构。 为保证评估机构确定工作公正透明,请你们于2026年2月3 日至2025年2月14日将共同协商选定的1家房屋征收房地产估价机构(名单详见附件2)的书面报告(详见附件3)提交至文成县大峃镇建设路172号房管大楼311办公室。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协商选定的,本单位将采取随机摇号的方式选定评估机构;随机摇号时由公证机构现场公证。随机摇号相关通知将在协商期限结束后公布。 联系电话:0577-59029177 以上事项,特此公告,望相互转告。 附件3:关于文成县城市新区核心起步区综合开发项目-1项目征收集体土地涉及房屋补偿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协商一致的报告.docx 文成县大峃镇人民政府 2026年2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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