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10026/2018-08647 | ||
组配分类 | 政策解读 | 发布机构 | 文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生成日期 | 2018-11-2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现将制定《做好2019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议题背景
为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政策的延续性,切实减轻群众看病负担,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医疗服务需求。为此,特制定本通知。
二、起草依据
《文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成县全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的通知》(文政办发〔2018〕6号)。
三、具体内容
第一部分,筹资标准调整
(一)2017-2018年城乡居民医保筹资和基金运行情况
2017年城乡医保参保人数324683人,人均筹资668元,全年收入22318.53万元、支出25889.19元。其中,大病保险预算支出730万元,基本医保支出25159.19万元。预计当年基金基本赤字3570.66万元,历年结余基金8887.89万元左右。
2018年城乡医保参保人数322470人,人均筹资805元,截至2018年8月,2018年基金收入19072万元(预计9-12月收入7100万元,全年累计筹资26172万元)、基金支出16692万元。根据历年1-8月同期支出在全年支出平均占比为56%,因此预计全年医疗费用医保支出29807万元。那么,预计当年基金赤字3600万元左右,那么历年结余基金为5200万元左右。
(二)医疗费用增长情况
2018年4-6月医疗费用医保基金支出6641.54万元,医保基金支出较上年同期增长率37.47%。但值得注意的是,住院就诊人数、人均医疗费用较上年同期分别增长25.63%和13%;门诊就诊人数、人均医疗费用较上年同期分别增长30.28%和下降5%。
2012年至2017年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医疗费用支出增长率分别为53%、28%、22.02%、8.22%、4.39%、11.26%。纵观我县近五年医保基金增长情况,医疗费用的增长率直线下降,增长势头得到有效控制。特别是2016年度以来,我们加大了医疗稽查力度,严肃查处了几个医疗违法违规案件,上线了医保智能监管平台等多种方案,使医疗费用增长率降低至5%,反映了这两年我县医疗控费成效是不错的。2017年虽然增长率有所反弹,但比较周边县市情况,还是处于中下水平,属于医疗费用和医保基金支出控制较好的地区。
(三)医疗费用增长影响因素分析
根据医疗、医保等实际,分析医疗费用增长主要影响因素有以下几点:
(1)政策性因素,是今年最主要的影响因素。2018年4月起,随着《文成县全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的通知》的实施,一系列医保待遇的提高,特别是门诊统筹在全市范围的结报和温州地区内县级医院住院报销比例的上浮,使得就诊人数和人均医疗费用迅速提高,这是符合《文成县全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的通知》实施之初的预算的。
(2)就医人数人次的增长,是最重要的影响因素。就医人数人次,特别是住院就医人数,反映了参保群众的迅速增长的就医需求,近年来这个因素对医疗费用支出产生的影响也越来越重。2018年6月,我县住院就医人数、人次分别为8367人和23269人,较2017年同期增长率为25.63%、22.32%;门诊就医人数、人次分别为1223344人和502125人,较2017年同期增长率为21.78%、30.28%。2017年,我县住院就医人数、人次较2016年同期增长率为14.15%、33.05%;门诊就医人数、人次2016年同期增长率为15.57%、18.75%。
(3)医疗费用的自然增长,是最稳定的影响因素。人均医疗费用的动态变化水平可以比较准确、客观地反映出医疗费用的变化情况。2018年4-6月人均医疗费用6989.24元,较2017年同期分别增长13%,比去年5.15%的增长率有所上升,一方面是《文成县全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的通知》实施后待遇提升的政策性因素和医疗费用自然增长共同作用的结果,二是医疗费用本身的自然增长因素造成。据了解,周边县市的医疗费用增长率也较往年有上升趋势。
(四)年度筹资方案建议
2018年8月31日,我局和财政局等相关人员就2019年城乡居民医保基金进行测算。充分结合我县城乡居民医保基金历年运行情况和全民医保政策延续影响等因素,在2018年基金支出29807万元的基础上,拟按医疗费用10%计算增长率计算,预计2019年医保支出在32700万元左右。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平衡”和“充分利用结余基金,提高基金使用效率”的原则,按323000人的参保人数计算,双方一致认为,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筹资标准每人900元,其中个人缴纳260元(其中个人自筹160元,市生态补偿专项资金每人补助100元),各级财政每人补助640元。
(五)年度筹资标准确定考虑因素
1.考绩排名影响。2019年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水平将继续列入省政府对温州市党政领导班子实绩评价指标内容,同时城乡居民医保筹资增长值和增长率也列入2019年市对县考核项目。为进一步提升温州市在全省的考绩排名,2019年温州市将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水平列入市政府对县党政领导班子实绩评价指标内容。
据了解,目前只有瑞安市已经确定2019年的筹资标准,具体标准为:每人1020元,其中,个人出资350元,财政补助670元,欠发达地区个人出资330元,财政补助690元;其他县市还在筹备中,市本级的预定标准在1500-1800元之间,泰顺预定1000元左右。
2.《温州市全民基本医保办法》明确规定两年过渡期满后,各县的医保政策必须和市政策形成统一,那么至少2020年就需全面铺开实施定点零售药店纳入城乡居民医保管理,目前预计这一项就需增加基金支出4000万元左右,再加上医疗费用的自然增长因素,基金支出将会更大,预计2020年医疗基金支出在3.6-4亿元左右,那么筹资标准就需1125-1250元,也为避免到时筹资标准提高过多,先行提高标准一次,为以后分解筹资压力。
第二部分,各乡镇参保筹资任务数
根据省、市关于基本医疗保险户籍参保工作要求,2019年全县各乡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要户籍人口数的基本全覆盖。为确保基本医疗保险户籍参保工作顺利进行,保质保量地完成任务指标,各乡镇、各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确保在2018年12月15日前完成2019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参保和筹资工作。
附件:
1.做好2019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
2.周边其他县市2018年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情况表
文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8月31日
附件1:
关于做好2019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
(送审稿)
县各功能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单位:
根据县政府第 次常务会议精神,2019年文成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标准做如下规定:
一、2019医保年度城乡居民医保按以下标准缴费,参保人员缴费后,其所缴费用不再退还。
具有本县户籍的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其城乡居民医保费缴纳标准为每人 元,其中各级财政每人补助 元,个人缴纳 元(其中个人自筹 元,市生态补偿专项资金每人补助100元),新参保人员为 元,一个医保年度内缴费额不变。
二、城乡居民医保基金实行收支预算管理,基金当期收不抵支时,采取动用结余基金、调整筹资标准等办法解决。不足支付时,由县财政按照现行财政体制保障解决,统一划入城乡居民医保基金财政专户。
三、 根据省、市关于基本医疗保险户籍参保工作要求,2019年全县各乡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要户籍人口数的基本全覆盖。为确保基本医疗保险户籍参保工作顺利进行,保质保量地完成任务指标,各乡镇、各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确保在2018年12月15日前完成2019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参保和筹资工作。
本通知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原先下发文件相关内容与本通知抵触的,以本通知为准。
文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8月4日
附件2:
周边其他县市2018年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情况表
县市 | 筹资水平 | 县市 | 筹资水平 | ||
其中:个人部分 | 其中:个人部分 | ||||
市本级 | 1300(12个月) | 400 | 苍南县 | 800(12个月) | 220 |
洞头区 | 1150(12个月) | 280 | 平阳县 | 750(12个月) | 230 |
乐清市 | 810(12个月) | 260 | 泰顺县 | 800(9个月) | 200 |
瑞安市 | 910(12个月) | 280 | 永嘉县 | 840(12个月) | 240 |
索引号 | 001008003010026/2018-08647 | ||
组配分类 | 政策解读 | 发布机构 | 文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生成日期 | 2018-11-2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现将制定《做好2019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议题背景 为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政策的延续性,切实减轻群众看病负担,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医疗服务需求。为此,特制定本通知。 二、起草依据 《文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成县全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的通知》(文政办发〔2018〕6号)。 三、具体内容 第一部分,筹资标准调整 (一)2017-2018年城乡居民医保筹资和基金运行情况 2017年城乡医保参保人数324683人,人均筹资668元,全年收入22318.53万元、支出25889.19元。其中,大病保险预算支出730万元,基本医保支出25159.19万元。预计当年基金基本赤字3570.66万元,历年结余基金8887.89万元左右。 2018年城乡医保参保人数322470人,人均筹资805元,截至2018年8月,2018年基金收入19072万元(预计9-12月收入7100万元,全年累计筹资26172万元)、基金支出16692万元。根据历年1-8月同期支出在全年支出平均占比为56%,因此预计全年医疗费用医保支出29807万元。那么,预计当年基金赤字3600万元左右,那么历年结余基金为5200万元左右。 (二)医疗费用增长情况 2018年4-6月医疗费用医保基金支出6641.54万元,医保基金支出较上年同期增长率37.47%。但值得注意的是,住院就诊人数、人均医疗费用较上年同期分别增长25.63%和13%;门诊就诊人数、人均医疗费用较上年同期分别增长30.28%和下降5%。 2012年至2017年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医疗费用支出增长率分别为53%、28%、22.02%、8.22%、4.39%、11.26%。纵观我县近五年医保基金增长情况,医疗费用的增长率直线下降,增长势头得到有效控制。特别是2016年度以来,我们加大了医疗稽查力度,严肃查处了几个医疗违法违规案件,上线了医保智能监管平台等多种方案,使医疗费用增长率降低至5%,反映了这两年我县医疗控费成效是不错的。2017年虽然增长率有所反弹,但比较周边县市情况,还是处于中下水平,属于医疗费用和医保基金支出控制较好的地区。 (三)医疗费用增长影响因素分析 根据医疗、医保等实际,分析医疗费用增长主要影响因素有以下几点: (1)政策性因素,是今年最主要的影响因素。2018年4月起,随着《文成县全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的通知》的实施,一系列医保待遇的提高,特别是门诊统筹在全市范围的结报和温州地区内县级医院住院报销比例的上浮,使得就诊人数和人均医疗费用迅速提高,这是符合《文成县全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的通知》实施之初的预算的。 (2)就医人数人次的增长,是最重要的影响因素。就医人数人次,特别是住院就医人数,反映了参保群众的迅速增长的就医需求,近年来这个因素对医疗费用支出产生的影响也越来越重。2018年6月,我县住院就医人数、人次分别为8367人和23269人,较2017年同期增长率为25.63%、22.32%;门诊就医人数、人次分别为1223344人和502125人,较2017年同期增长率为21.78%、30.28%。2017年,我县住院就医人数、人次较2016年同期增长率为14.15%、33.05%;门诊就医人数、人次2016年同期增长率为15.57%、18.75%。 (3)医疗费用的自然增长,是最稳定的影响因素。人均医疗费用的动态变化水平可以比较准确、客观地反映出医疗费用的变化情况。2018年4-6月人均医疗费用6989.24元,较2017年同期分别增长13%,比去年5.15%的增长率有所上升,一方面是《文成县全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的通知》实施后待遇提升的政策性因素和医疗费用自然增长共同作用的结果,二是医疗费用本身的自然增长因素造成。据了解,周边县市的医疗费用增长率也较往年有上升趋势。 (四)年度筹资方案建议 2018年8月31日,我局和财政局等相关人员就2019年城乡居民医保基金进行测算。充分结合我县城乡居民医保基金历年运行情况和全民医保政策延续影响等因素,在2018年基金支出29807万元的基础上,拟按医疗费用10%计算增长率计算,预计2019年医保支出在32700万元左右。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平衡”和“充分利用结余基金,提高基金使用效率”的原则,按323000人的参保人数计算,双方一致认为,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筹资标准每人900元,其中个人缴纳260元(其中个人自筹160元,市生态补偿专项资金每人补助100元),各级财政每人补助640元。 (五)年度筹资标准确定考虑因素 1.考绩排名影响。2019年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水平将继续列入省政府对温州市党政领导班子实绩评价指标内容,同时城乡居民医保筹资增长值和增长率也列入2019年市对县考核项目。为进一步提升温州市在全省的考绩排名,2019年温州市将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水平列入市政府对县党政领导班子实绩评价指标内容。 据了解,目前只有瑞安市已经确定2019年的筹资标准,具体标准为:每人1020元,其中,个人出资350元,财政补助670元,欠发达地区个人出资330元,财政补助690元;其他县市还在筹备中,市本级的预定标准在1500-1800元之间,泰顺预定1000元左右。 2.《温州市全民基本医保办法》明确规定两年过渡期满后,各县的医保政策必须和市政策形成统一,那么至少2020年就需全面铺开实施定点零售药店纳入城乡居民医保管理,目前预计这一项就需增加基金支出4000万元左右,再加上医疗费用的自然增长因素,基金支出将会更大,预计2020年医疗基金支出在3.6-4亿元左右,那么筹资标准就需1125-1250元,也为避免到时筹资标准提高过多,先行提高标准一次,为以后分解筹资压力。 第二部分,各乡镇参保筹资任务数 根据省、市关于基本医疗保险户籍参保工作要求,2019年全县各乡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要户籍人口数的基本全覆盖。为确保基本医疗保险户籍参保工作顺利进行,保质保量地完成任务指标,各乡镇、各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确保在2018年12月15日前完成2019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参保和筹资工作。 附件: 1.做好2019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 2.周边其他县市2018年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情况表 文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8月31日 附件1: 关于做好2019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 (送审稿) 县各功能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单位: 根据县政府第 次常务会议精神,2019年文成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标准做如下规定: 一、2019医保年度城乡居民医保按以下标准缴费,参保人员缴费后,其所缴费用不再退还。 具有本县户籍的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其城乡居民医保费缴纳标准为每人 元,其中各级财政每人补助 元,个人缴纳 元(其中个人自筹 元,市生态补偿专项资金每人补助100元),新参保人员为 元,一个医保年度内缴费额不变。 二、城乡居民医保基金实行收支预算管理,基金当期收不抵支时,采取动用结余基金、调整筹资标准等办法解决。不足支付时,由县财政按照现行财政体制保障解决,统一划入城乡居民医保基金财政专户。 三、 根据省、市关于基本医疗保险户籍参保工作要求,2019年全县各乡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要户籍人口数的基本全覆盖。为确保基本医疗保险户籍参保工作顺利进行,保质保量地完成任务指标,各乡镇、各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确保在2018年12月15日前完成2019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参保和筹资工作。 本通知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原先下发文件相关内容与本通知抵触的,以本通知为准。 文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8月4日 附件2:
周边其他县市2018年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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