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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10026/2019-90375
组配分类 政策性文件 发布机构 文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19-06-0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文政办发〔2019〕31号 有效性 有效
文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成无欠薪”创建工作攻坚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6-10 08:13:17浏览次数: 来源:文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字体:[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切实推动我县2019年省级“无欠薪”创建工作提速提效,创成省级“无欠薪”县,经县领导研究同意,现将《“文成无欠薪”创建工作攻坚年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文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6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成无欠薪”创建工作攻坚年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省“打赢‘浙江无欠薪’攻坚战”决策部署,扎实推进“文成无欠薪”创建攻坚战,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严格属地管理、行业监管和企业主体等三个责任的落实到位;始终突出治理建设工程领域欠薪问题这个重点,狠抓用工实名、维权公示、保证金、分账管理、银行代发和按月足额支付等六方面长效机制的全面落地;加大督促检查、绩效考核力度,有效夯实欠薪治理责任、制度基础和考核体系保障。

二、工作目标

一是创成省级“无欠薪”县。2019年底前达到省“无欠薪”创建考核验收标准,确保顺利通过省政府考核验收。

二是严守“一票否决”红线。国有企业、政府投资项目、交通和水利等建设项目实现零欠薪;未发生10人以上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欠薪群体性事件,或造成恶劣影响的极端欠薪事件、重大舆情事件。

三是严控“两个硬性”底线。在建工程建设项目欠薪案件发生率控制在3%以内,未发生500万元以上的欠薪案件;企业(不含建筑施工企业,下同)欠薪案件发生率控制在5‰以内,未发生50万元以上的欠薪案件。

三、工作举措

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综合治理,进一步健全源头预防、动态监管和失信惩戒相结合的防范处置企业欠薪长效机制,开展“五大战役”,深化“文成无欠薪”创建成效。

(一)深化创建氛围“舆论战”

以“3+2+1”的方式,加强宣传引导,营造“无欠薪”县创建良好的舆论氛围。

1.三进、三送、三服务。“三进”指每月至少一次进企业、进工地、进车间开展宣传活动;“三送”指将劳动用工指导手册送到企业负责人手中、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及维权资料送到劳动者手中、“无欠薪”创建温馨提示送到每个人的手中;“三服务”指耐心为用人单位服务,真心为企业主服务,用心为劳动者服务。

2.二联、二传。“二联”指各部门、乡镇之间要加强横向联动,上下级单位要加强纵向联动,努力搭建全方位信息共享平台。“二传”指要第一时间收集信息,上传给县防欠办,并每月定期汇总宣传素材通过公众号和简报的形式公开传阅。

3.一个责任书。各乡镇和相关部门单位要与监管项目的施工企业负责人签订“无欠薪”创建责任书。

(二)深化项目监管责任“源头战”

1.强化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加强行业监管,落实政府投资项目监管、工程建设项目监管、工程款支付和结算、用工实名、维权公示、保证金、分账管理、银行代发和按月足额支付等制度,从源头有效预防欠薪问题。同时,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严格按照建设领域企业信用评价标准对在建工程项目六项制度落实不到位的进行评价。

2.强化项目主管部门监管责任。严格落实政府投资项目审批责任,加强政府投资项目招标监督管理责任,落实政府投资项目标后监管责任,做好工程建设项目过程监管,有效解决拖欠工程款问题。

3.强化企业主体责任。一是落实在建工程领域六项制度。在建工程项目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企业、专业分包企业、劳务分包企业要按照“无欠薪”创建工作要求,严格落实在建工程六项硬性制度。二是落实好企业工资支付清偿主体责任。在工程建设领域,施工总承包企业对所承包工程项目的农民工工资负总责,分包企业对所招用农民工工资支付负直接责任。

4.落实政府属地监管责任。建立对辖区内企业定期督查制度,督促企业落实在建工程建设领域六项硬性制度,对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高发频发、举报投诉量大的企业进行重点督查。

(三)深化企业用工监管“主动战”

1.日常巡查。每星期至少开展一次日常巡查,及时掌握企业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执行情况和工程建设领域“六项制度”落实情况,确保将欠薪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2.专项检查。每月利用“双随机”抽查监管系统,至少组织一次“无欠薪”创建专项检查,对专项检查结果进行通报并予以扣分。

3.专项督查。按照省级“无欠薪”创建考核验收标准,不定期开展专项督查,对专项督查的情况进行通报。将日常巡查、专项检查和督查结果作为年度考核赋分的重要依据。

(四)深化欠薪行为处置“攻坚战”

1.注重窗口服务水平。严格落实值班值勤制度,规范接待窗口服务流程,畅通服务渠道,确保第一时间接待、第一时间介入、第一时间化解。

2.注重劳资纠纷的化解结果。严把“案前、案中、案后”三个环节,做到案前重引导、案中重程序、案后重回访,以“快响应、快协调、快处置”为原则,对每一起举报投诉案件及时受理和依法办理,确保所有举报投诉案件“事事有答复、件件有结果”。

3.强化欠薪群体性事件和突发极端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加强部门间的协作,采取专项检查、联合办案、联合督查等方式,提高案件查办效能。

4.强化欠薪失信行为惩戒力度。加大对欠薪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发现问题立即责令改正,对拒不整改、限期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予以处罚,严厉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欠薪逃匿行为,全力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惩戒格局。

(五)深化劳动保障队伍“提升战”

1.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努力提高劳动保障监察人员政治素质。

2.加强提升业务能力。每年至少开展两次劳动保障监察队伍业务知识培训,学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劳动监察执法办案、基层“两网化”管理实务、书面审查和信用评价等业务知识。经常性组织开展业务讨论,交流工作经验,不断提升案件办理水平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强化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推进阳光政务,在办公区域做到“流程公开、制度上墙”,接受办事群众的直接监督。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举报投诉全过程推行“日志式”管理和痕迹化管理,确保各项工作“有记录、可追溯、能问责”。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和有关部门充分认识省级“无欠薪”县创建的重要意义,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担当,以问题导向清单为己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制订具体方案,明确各自责任分工,健全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切实将“文成无欠薪”县创建工作推向深入。

(二)强化督查考核。“文成无欠薪”县创建工作已纳入政府考核体系和平安建设“负面清单”考核机制。各乡镇和相关部门要认真对照工作目标任务,强化督查指导,确保“文成无欠薪”县创建各项举措落地见效。人力社保部门强化对乡镇和相关部门的督查。同时严格按照省、市、县“无欠薪”县创建工作及平安建设“负面清单”考核文件要求对各乡镇和相关部门进行考核。

(三)营造浓厚氛围。强化宣传引导,广泛宣传“无欠薪”县创建的重要意义,全面提升社会知晓率。深入开展“企业关爱职工、职工热爱企业”和“工资不拖欠、维权要理性”等主题活动,引导广大企业和职工共建和谐劳动关系,为“文成无欠薪”县创建营造良好的氛围。

附件:1.“文成无欠薪”创建攻坚年工作进度安排表

2.“文成无欠薪”创建工作部门考核评分细则

3.“文成无欠薪”创建工作乡镇考核评分细则

附件1

“文成无欠薪”创建攻坚年工作进度安排表

序号

时间

工作安排

1

5

开展文成无欠薪创建工作全面排查,形成自查报告

对工程建设领域六项制度落实情况专项督查

2

6

针对问题实施整改,并报送整改落实情况

开展“文成无欠薪”主题宣传活动

举办全县劳动保障监察员业务培训

举办企业劳动用工法律法规知识培训

开展对无照经营市场主体的检查监管

3

7

组织开展对各乡镇“无欠薪”创建工作推进情况的指导督查

建立维权调度指挥中心

4

8

开展制造业、餐饮服务等企业劳动用工情况专项检查

分别打造1个示范楼宇、示范社区、示范乡镇

5

9

举办劳动保障监察疑难案件研讨班

开展企业书面审查验收工作

对工程建设领域六项制度落实情况专项督查

6

10

组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

开展对无照经营市场主体的检查监管

开展“文成无欠薪”主题宣传活动

在建工程项目“六项制度”基本实现全覆盖

7

11

组织开展“无欠薪”创建预验收

8

12

组织开展乡镇、相关部门单位“无欠薪”创建工作考核

9

 

文成“无欠薪”县创建工作简报

10

 

妥善处置欠薪案件

 

 

 

 

 

 

附件2

“文成无欠薪”创建工作部门考核评分细则

责任单位

验收项目

子标准

基本分值

评分标准

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水利局等行业主管部门

(一)组织领导和工作落实(18分)

1.出台本单位开展“无欠薪”行动的实施方案

2

未出台本单位开展“无欠薪”行动实施方案的,扣2分。

2.成立防范处置企业拖欠工资工作领导小组以及领导小组实行实体化办公

2

未成立领导小组的,扣2分;已成立领导小组,但领导小组未实行实体化办公的,扣1分。

3.开展“无欠薪”创建工作部署

2

未开展“无欠薪”创建工作部署的,扣2分。

4.专人负责“无欠薪”创建工作

2

无专人负责“无欠薪”创建工作的,扣2分。

5.建立并规范“无欠薪”创建工作台账

2

未建立“无欠薪”创建工作台账的,扣2分;已建立台账,但台账不规范的,扣1分。

6.组织开展“无欠薪”行动督查

4

一年至少组织开展4次“无欠薪”行动督查,每少一次扣1分。

7.组织开展工资支付专项检查

2

一年至少组织开展2次工资支付专项检查,每少一次扣1分。

8.做好“无欠薪”行动的宣传工作

2

一年至少开展2次“无欠薪”创建宣传活动,每少一次扣1分。

(二)工资拖欠问题得到有效控制(8分)

1.辖区内在建工程项目欠薪案件发生率不得超过3%

4

辖区内在建工程项目欠薪案件发生率超过3% (3%) 低于5% (不含5%)的,扣2分;超过5% (5%)的,扣4分。

2.辖区内在建工程项目未发生500万元以上欠薪案件

4

辖区内在建工程项目发生500万元以上欠薪案件的,扣2分;未及时处置的,扣4分。

(三)防范处置欠薪长效机制全面落地(56)

1.在建工程项目实行工资支付保证金差异化缴纳制度

8

按未落实该项制度的比例予以扣分。(考核期内,共有    个在建工程项目,有    个在建工程项目未缴纳工资支付保证金)。

2.在建工程项目实行人工费用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

8

按未落实该项制度的比例予以扣分。(考核期内,有    个在建工程项目未实行该制度)。

3.在建工程项目实行用工实名管理制度

8

按未落实该项制度的比例予以扣分。(考核期内,有    个在建工程项目未实行该制度)。

4.在建工程项目实行施工现场维权信息公开制度

8

按未落实该项制度的比例予以扣分。(考核期内,有    个在建工程项目未在施工现场设置维权信息告示牌)。

5.在建工程项目实行银行代发工资制度

8

按未落实该项制度的比例予以扣分。(考核期内,有    个在建工程项目未实行该制度)。

6.在建工程项目实行工资按月足额支付制度

8

按未落实该项制度的比例予以扣分。(考核期内,有    个在建工程项目未实行该制度)。

7.欠薪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4

1)未将工程建设领域欠薪失信的施工企业纳入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系统、交通运输部门建设市场诚信信息系统和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情节严重的降低资质(信用)等级的,扣2分。

2)未对恶意拖欠工资的失信企业在政府采购、招投标、生产许可、评优评先等方面依法依规予以限制的,扣1分。

3)未建立有关市场主体信用信息互通互认机制,实现有关信用信息互认共享,联动实施信用激励、预警、惩戒等措施,共同推进诚信体系建设的,扣1分。

8.欠薪重大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4

1)未制定欠薪重大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的,扣4分;已制定预案,但未报县防欠办备案的,扣1分。

2)未建立健全欠薪重大事件应急联动处置机制,形成快速反应和处置工作合力的,扣1分。

3)未落实重大情况报告制度,未在2小时内逐级上报事件基本情况及处置措施的,扣2分。

(四)欠薪案件处置快速有力(18)

 

1.欠薪案件及时处置

8

一般案件,7个工作日内处置得当;特殊案件,及时协同处置。未及时处置的,扣8分。

2.工程建设领域因挂靠、违法分包、转包、拖欠工程款等造成欠薪的处理

4

工程建设领域因挂靠、违法分包、转包等造成欠薪,处理不及时的,扣4分。

3.重大活动、重大节假日期间欠薪案件的处置

6

重大活动、重大节假日期间欠薪案件未在3日内得到妥善处置的,扣6分。

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生健康局、市生态环境局文成分局、大峃城市新区管委会、高速公路指挥部、国网文成县供电公司等项目主管单位及县国投公司、县旅投公司、县城投公司、县公投公司等项目建设单位

(一)组织领导和工作落实(21分)

1.以实际完成工程量(包括因设计变更而增减的工程量)为基数,按照合同条款约定的支付比例支付工程进度款

7

未以实际完成工程量(包括因设计变更而增减的工程量)为基数,按照合同条款约定的支付比例支付工程进度款的,扣7分。

2.不得以工程质量、竣工结算、决算审计为由,延期拨付、结算工程款

7

工程质量、竣工结算、决算审计为由,延期拨付、结算工程款,故意拖欠工程款,7分。

3.政府投资项目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

7

政府投资项目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的,扣7分。

(二)工资拖欠问题得到有效控制(8分)

1.辖区内在建工程项目欠薪案件发生率不得超过3%

4

辖区内在建工程项目欠薪案件发生率超过3% (3%) 低于5% (不含5%)的,扣2分;超过5% (5%)的,扣4分。

2.辖区内在建工程项目未发生500万元以上欠薪案件

4

辖区内在建工程项目发生500万元以上欠薪案件的,扣2分;未及时处置的,扣4分。

(三)防范处置欠薪长效机制全面落地(48)

1.在建工程项目实行工资支付保证金差异化缴纳制度

8

按未落实该项制度的比例予以扣分。(考核期内,共有    个在建工程项目,有个在建工程项目未缴纳工资支付保证金)。

2.在建工程项目实行人工费用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

8

按未落实该项制度的比例予以扣分。(考核期内,有    个在建工程项目未实行该制度)。

3.在建工程项目实行用工实名管理制度

8

按未落实该项制度的比例予以扣分。(考核期内,有    个在建工程项目未实行该制度)。

4.在建工程项目实行施工现场维权信息公开制度

8

按未落实该项制度的比例予以扣分。(考核期内,有    个在建工程项目未在施工现场设置维权信息告示牌)。

5.在建工程项目实行银行代发工资制度

8

按未落实该项制度的比例予以扣分。(考核期内,有    个在建工程项目未实行该制度)。

6.在建工程项目实行工资按月足额支付制度

8

按未落实该项制度的比例予以扣分。(考核期内,有    个在建工程项目未实行该制度)。

(四)欠薪案件处置快速有力(23)

 

1.欠薪案件及时处置

8

一般案件,7个工作日内处置得当;特殊案件,及时协同处置。未及时处置的,扣8分。

2.严禁违法发包、分包、转包和挂靠等违法行为

9

工程建设项目存在违法发包、分包、转包和挂靠等违法行为,并造成欠薪案件的,每发生一起扣1分。

3.重大活动、重大节假日期间欠薪案件的处置

6

重大活动、重大节假日期间欠薪案件未在3日内得到妥善处置的,扣6分。

县委宣传部

组织领导和工作落实(100分)

1.负责引导社会舆论,做好新闻宣传稿件的审查和网络舆情监测监管工作,妥善应对和及时处置涉及劳资纠纷领域的负面网络舆情。

100

未履行该职责,扣100分。

县委政法委

组织领导和工作落实(100分)

1.专人负责“无欠薪”创建工作

20

无专人负责“无欠薪”创建工作的,扣20分。

2.指导各部门、管委会和各乡镇政府妥善处置群体性劳资纠纷突发事件,对重特大群体性劳资纠纷突发事件进行协调、督办

80

未履行该职责的,扣80分。

县委县政府信访局

组织领导和工作落实(100分)

1.专人负责“无欠薪”创建工作

20

无专人负责“无欠薪”创建工作的,扣20分。

2.负责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信访接待和处置工作,积极做好越级上访的劝导劝返

80

未履行该职责,扣80分。

县总工会

组织领导和工作落实(100分)

1.专人负责“无欠薪”创建工作

20

无专人负责“无欠薪”创建工作的,扣20分。

2.提高各级工会组织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能力

20

负责指导各级工会组织充分发挥劳动保障法律监督作用,加强工会组建,深化企业工会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建设,逐步提高基层工会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能力。未履行该职责的,扣20分。

3.加强对企业工资支付情况的日常监督检查,督促企业及时处置解决拖欠工资问题

30

指导企业工会与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加强对企业工资支付情况的日常监督检查,督促企业及时处置解决拖欠工资问题,对恶意欠薪失信企业,在职权范围内依法依规予以监督。未履行该职责的,扣30

4.引导农民工依法理性维权,促进社会稳定。

30

未履行应尽职责的,扣30分。

县发改局

(一)组织领导和工作落实(60分)

1.专人负责“无欠薪”创建工作

20

无专人负责“无欠薪”创建工作的,扣20分。

2.严格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的审批管理

20

加强对县财政性建设投资及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城镇基础设施项目、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等的审批管理,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等的审批管理,严格审查资金来源和筹措方式,对没有充足资金保障的项目,一律不予通过。未履行该职责的,扣20分。

3.在全县工程项目招投标中加强对竞标企业的资格审查工作

20

未履行该职责的,扣20分。

(二)防范处置欠薪长效机制全面落地

40)

1.欠薪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40

1)未建立企业拖欠工资等违法信息的归集、更新机制,并及时将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信息报送相关信用信息系统主管部门的,扣10分。

2)未将恶意拖欠工资的失信企业纳入省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情节严重的降低资质(信用)等级的,扣10分。

3)未对恶意拖欠工资的失信企业在政府采购、招投标、生产许可、评优评先等方面依法依规予以限制的,扣10分。

4)未建立有关市场主体信用信息互通互认机制,实现有关信用信息互认共享,联动实施信用激励、预警、惩戒等措施,共同推进诚信体系建设的,扣10分。

县经信局

(一)组织领导和工作落实(50分)

1.专人负责“无欠薪”创建工作

20

无专人负责“无欠薪”创建工作的,扣20分。

2.指导各种经济成分的工业信息化企业规范企业行为,督促企业规范劳动用工、依法支付工资。

15

未履行该职责的,扣15分。

3.加强企业工资支付情况的日常监督检查,督促企业及时处置解决拖欠工资问题。

15

未履行该职责的,扣15分。

(二)工资拖欠问题得到有效控制(26分)

1.辖区内企业欠薪案件发生率不得超过5

13

辖区内企业欠薪案件发生率超过5(5‰)低于8 (不含8‰)的,扣6分;超过8‰(含8‰)的,扣13分。

2.辖区内企业未发生50万元以上欠薪案件

13

辖区内企业发生50万元以上欠薪案件的,扣13分;未及时处置的,扣6分。

(三)防范处置欠薪长效机制全面落地(24)

1.部门联合预警监控制度

24

每月向当地人力社保部门提供企业生产经营异常状况信息,并实施重点监控。每少1个月,扣2分。

县公安局

(一)防范处置欠薪长效机制全面落地(40)

1.专人负责“无欠薪”创建工作

20

无专人负责“无欠薪”创建工作的,扣20分。

2.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处理机制

20

未按要求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处理机制的,扣20分。制度机制未落实或衔接不畅的,扣10分。

(二)欠薪案件处置快速有力(60)

1.打击恶意欠薪、恶意讨薪行为

20

对辖区内恶意欠薪、恶意讨薪行为打击不力,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20分。

2.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行为

20

对辖区内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行为打击不力,造成严重负面社会影响的,20分。

3.依法及时处理欠薪案件中存在的其他违法犯罪行为

20

对欠薪案件中存在的其他违法犯罪行为未依法及时处理的,20分。

县司法局

(一)防范处置欠薪长效机制全面落地(60)

1.专人负责“无欠薪”创建工作

20

无专人负责“无欠薪”创建工作的,扣20分。

2.落实工资争议绿色通道制度

40

未建立工资争议案件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司法绿色通道制度的,扣40分。未依法采取企业财产保全、强制执行等措施的,扣20分。

(二)欠薪案件处置快速有力(40)

1.及时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服务、法律援助

40

未及时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服务、法律援助,造成社会舆论负面影响的,扣40分。

县财政局

(一)组织领导和工作落实(55分)

1.专人负责“无欠薪”创建工作

20

无专人负责“无欠薪”创建工作的,扣20分。

2.加强对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的全过程资金监管,按规定及时拨付财政资金

20

未履行应尽职责的,扣20分。

3.加强对其监管企业的监督管理,督促监管企业落实有关责任,解决好拖欠工资问题

15

指导监督国有企业加强用工管理,协助配合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落实企业工资支付主体责任和工程总承包企业职责,解决好所监管企业的拖欠工资问题。未履行该职责的,扣15分。

(二)防范处置欠薪长效机制全面落地(45)

1.乡镇基层欠薪防范处置能力

10

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年工资收入水平低于当地全社会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扣10分。

2.欠薪应急周转金制度

15

1)未按标准安排欠薪应急周转金的,扣5分。

2)存在应垫付而未垫付的,扣5分。

3)垫付后未及时补足的,扣5分。

3.欠薪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20

(1)未对恶意拖欠工资的失信企业在政府采购、政策优惠、政策扶持等方面依法依规予以限制的,扣10分。

2)未建立有关市场主体信用信息互通互认机制,实现有关信用信息互认共享,联动实施信用激励、预警、惩戒等措施,共同推进诚信体系建设的,扣10

县市场监管局

(一)组织领导和工作落实(46分)

1.专人负责“无欠薪”创建工作

20

无专人负责“无欠薪”创建工作的,扣20分。

2.无照经营市场主体监管

26

未开展对市场主体营业执照的监督检查的,扣26分;开展监管但查处不到位或未依法查处的,扣13分。

(二)防范处置欠薪长效机制全面落地(54)

1.部门联合预警监控制度

24

每月向当地人力社保部门提供企业生产经营异常状况信息,并实施重点监控。每少1个月,扣2

2.欠薪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30

1)未将恶意拖欠工资的失信企业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浙江),情节严重的降低资质(信用)等级的,扣10分。

2)未对恶意拖欠工资的失信企业在政府采购、招投标、生产许可、评优评先等方面依法依规予以限制的,扣10分。

3)未建立有关市场主体信用信息互通互认机制,实现有关信用信息互认共享,联动实施信用激励、预警、惩戒等措施,共同推进诚信体系建设的,扣10分。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一)组织领导和工作落实(70分)

1.室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市场主体监管

26

未开展对室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市场主体的监督检查的,扣26分;开展监管但查处不到位或未依法查处的,扣13分。

2.组织开展打击违法发包、分包、转包和挂靠等违法行为执法活动。

44

1)未组织开展打击工程建设领域违法发包、分包、转包和挂靠等违法行为执法活动的,扣20分。

2)违法现象未处置的,每一起扣3分,最多扣24分。

(二)防范处置欠薪长效机制全面落地(30)

1.欠薪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30

1)未将恶意拖欠工资的失信企业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浙江),情节严重的降低资质(信用)等级的,扣10分。

2)未对恶意拖欠工资的失信企业在政府采购、招投标、生产许可、评优评先等方面依法依规予以限制的,扣10分。

3)未建立有关市场主体信用信息互通互认机制,实现有关信用信息互认共享,联动实施信用激励、预警、惩戒等措施,共同推进诚信体系建设的,扣10分。

人行文成支行

(一)组织领导和工作落实(46分)

1.专人负责“无欠薪”创建工作

20

无专人负责“无欠薪”创建工作的,扣20分。

2.配合做好防范处置企业拖欠工资工作

26

配合人力社保局等部门完善银行代发工资制度、企业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管理制度、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建设项目抵押偿付制度等,对恶意欠薪失信企业,在职权范围内依法依规予以限制未履行应尽职责的,扣26分。

(二)防范处置欠薪长效机制全面落地(54)

1.部门联合预警监控制度

24

每月向当地人力社保部门提供企业生产经营异常状况信息,并实施重点监控。每少1个月,扣2分。

2.欠薪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30

1)未将恶意拖欠工资的失信企业纳入人民银行企业征信系统,情节严重的降低资质(信用)等级的,扣10分。

2)未对恶意拖欠工资的失信企业在政府采购、招投标、生产许可、评优评先等方面依法依规予以限制的,扣10分。

3)未建立有关市场主体信用信息互通互认机制,实现有关信用信息互认共享,联动实施信用激励、预警、惩戒等措施,共同推进诚信体系建设的,扣10分。

有关单位

扣分项

1.在建工程六项制度作为过程性指标,根据县防欠办通报结果,对相关责任单位进行扣分。如经省市明察暗访扣分的,对相关责任单位予以加倍扣分。



一票否决项

1.辖区内国有企业、政府投资项目、交通、水利、电力建设项目发生欠薪案件的,一票否决,考核结果按不达标评定。



2.辖区内发生10人以上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欠薪群体性事件或造成恶劣影响的极端欠薪事件、重大舆情事件,处置不当并造成严重负面社会影响的,一票否决,考核结果按不达标评定。



 

 

 

 

 

 

附件 3

“文成无欠薪”创建工作乡镇考核评分细则

总序号

分序号

验收

项目

子标准

基本分值

评分标准

考核要求及说明

1

组织领导和工作落实(46)

出台开展“文成无欠薪行动实施方案

1

未出台或者未按时出台的,扣1分。

以乡镇政府名义制定“文成无欠薪”实施方案。

2

研究部署“文成无欠薪”相关工作

4

(1)未研究部署“文成无欠薪”工作的,每少一次扣1分;

(2)年终台账未规范化整理归档的,扣2分。

一年至少2次专题研究部署“文成无欠薪”推进工作。

3

成立防范处置企业拖欠工资工作领导小组,以及领导小组办公室实行实体化办公

3

(1)未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的,扣2分;

2)已成立工作领导小组,但领导小组办公室未实行实体化办公的,扣1分。

1.成立乡镇防范处置企业拖欠工资工作领导小组,乡镇分管负责人任组长。

2.乡镇领导小组办公室实体化办公,必须设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有悬挂规范的牌子、有指定的工作人员。

4

建立规范、完善的劳动保障监察派出机构

4

(1)未成立乡镇劳动保障监察中队的,扣1分;

(2)未按编制配足劳动保障监察监察员、协管员的,扣2分;

(3)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年工资收入水平低于当地全社会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扣1分。

1.乡镇劳动保障监察中队按县编办批复文件配足劳动保障监察监察员、协管员。

2.乡镇劳动保障监察中队必须设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有悬挂规范的牌子、有指定的工作人员。

5

行动工作宣传及企业知晓率

10

1)每个在建工程项目悬挂宣传横幅不少于2条,未落实的扣1分;

2)开展“文成无欠薪”宣传活动至少2次,每少一次扣1分;

3)在日常检查、专项督查中发现在建工程农民工不知晓“文成无欠薪”创建工作的,每发现1名扣0.1分,累计不超过5分。

4)宣传简报不少于4篇,每少一篇扣0.5分。


6

组织开展工资支付专项检查

6

未按要求开展工资支付检查的,未开展一次扣2分。

组织开展工资支付检查不少于3次。

7

及时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服务、法律援助

3

未及时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服务、法律援助,造成社会舆论负面影响的,扣3分。


8

在建工程信息上报

9

(1)未上报在建工程项目基本信息表的,每漏报1次,0.5分;

(2)未如实上报辖区内在建工程的,每发现漏报1个在建项目,扣0.5分,累计不超过3分。

 

每月23上报在建工程项目基本信息表。

9

统计信息上报

6

未按要求上报企业生产经营异常信息表等统计报表的,每漏报一次,扣0.5分。

每月按要求上报企业生产经营异常信息表、清欠民营企业账款工作台账表等统计报表

 

1

工程建设项目防范处置欠薪长效机制落实(50

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

8

按未落实该项制度的比例予以扣分。

考核期内有    个在建工程建设项目未实施该制度。

2

人工费用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

8

按未落实该项制度的比例予以扣分。

 

1.在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企业(含直接承包建设单位发包工程的专业承包企业)实行人工费用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工资款专项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到2019年底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基本实现全覆盖。

2.考核期内有    个在建工程建设项目未实施该制度。

3

用工实名管理制度

8

按未落实该项制度的比例予以扣分。

1.施工企业(包括施工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实行全员实名管理,在各工程项目部建立施工现场所有施工人员花名册、考勤记录、岗位(工种)技能资格证书、进出场登记、工资支付等管理台账,书面记录农民工姓名、身份证号码、安全培训、劳动考勤、工资结算等信息。到2019年底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基本实现全覆盖。

2.考核期内有    个在建工程建设项目未实施该制度。

4

施工现场维权信息公开制度

8

按未落实该项制度的比例予以扣分。

1.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设置维权信息告示牌,明示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劳务分包企业和行业监管部门等基本信息;明示劳动用工法律法规相关条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农民工工资支付表、工资支付日期、行业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举报电话等工资维权信息。2019年底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基本实现全覆盖。

2.考核期内有    个在建工程建设项目未实施该制度。

5

实行银行代发工资制度

9

按未落实该项制度的比例予以扣分。

1.分包企业为招用的农民工申办银行个人工资账户并办理实名制工资支付银行卡,按月考核农民工工作量并编制工资支付表,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后,委托施工总承包企业直接代发农民工工资。施工总承包企业委托银行通过其设立的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直接将工资划入农民工个人工资账户。2019年底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基本实现全覆盖。

2.考核期内有    个在建工程建设项目未实施该制度。

6

按月足额支付工资制度

9

按未落实该项制度的比例予以扣分。

1.工程建设领域用人单位依法支付农民工工资,实现月清月结。到2019年底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基本实现全覆盖。

2.考核期内有    个在建工程建设项目未实施该制度。

1

企业(不含建筑业)防范处置欠薪长效制度落实

12分)

用工实名管理制度

4

制度机制落实未达到该项考核要求的,扣4

企业实行全员用工实名制管理,建立员工花名册、劳动合同、考勤记录等信息。

2

实行银行代发工资制度

4

制度机制落实未达到该项考核要求的,扣4分。

企业委托银行通过其设立的工资专用账户直接将工资划入工个人工资账户

3

按月足额支付工资制度

4

制度机制落实未达到该项考核要求的,扣4分。


1

 

 

 

欠薪案件处置快速有力

22

欠薪重大事件应急处置制度

4

未制订应急预案的,扣1分。

未及时响应应急联动的,扣2分。

未及时上报欠薪案件快报的,扣1分。

1.以乡镇政府名义,制定劳资纠纷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建立健全欠薪重大事件应急联动处置机制,形成快速反应和处置工作合力。

3.2小时内上报欠薪重大事件基本情况及处置措施。

2

欠薪事件上报制度

6

监察案件情况汇总表每漏报一次,扣0.5分。

每月23日上报监察案件情况汇总表。

3

无照经营市场主体监督

2

企业发生欠薪案件且属于无照经营的,扣2分。

发现无照经营的企业,及时上报辖区内市监所。

4

欠薪案件及时处置

10

未及时处置欠薪案件,造成社会舆论等负面影响的,扣10分。

一般案件5日内处置得当,重大案件及时协调处置。

 

 

1

 

 

工资拖欠问题得到有效控制(20

辖区内在建工程建设项目欠薪案件发生率

5

在建工程建设项目欠薪案件发生率超过3%(3%)低于5%(不含5%),2;超过5%(5%)的,扣5分。


2

辖区内在建工程建设项目欠薪案件涉案金额

5

在建工程建设项目发生500万元以上欠薪案件(指任一项目2个自然月期间发生的所有案件),5分。


3

辖区内企业欠薪案件发生率

5

企业欠薪案件发生率超过5‰(含5)低于8(不含8),2;超过8(8),5分。


4

辖区内企业欠薪案件涉案金额

5

辖区内企业发生50万元以上欠薪案件(指任一企业2个自然月期间发生的所有案件),5分。


1

加分项

宣传报道

5

宣传报道被县级采纳的,每篇报道加0.5分;被市级采纳的,每篇报道加1分,累计不超过5分。


1

一票否决项目

辖区内国有企业、政府投资项目、交通和水利建设项目发生欠薪事件


国有企业、政府投资项目、交通和水利建设项目任一项目,发生欠薪事件未解决的,一票否决。


2

辖区内发生10人以上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欠薪群体性事件或者造成恶劣影响的极端欠薪事件、重大舆情事件,处置不当并造成严重负面社会影响




备注

工资支付保证金、人工费用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用工实名管理、施工现场维权信息公开、实行银行代发工资、按月足额支付工资六项制度实行过程性指标,每月排名通报。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政协办,县人武部,县法院、检察院,

各群众团体。

文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6月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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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10026/2019-90375
组配分类 政策性文件 发布机构 文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19-06-0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文政办发〔2019〕31号 有效性 有效

文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成无欠薪”创建工作攻坚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6-10 08:13:17 浏览次数: 来源:文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字体:[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切实推动我县2019年省级“无欠薪”创建工作提速提效,创成省级“无欠薪”县,经县领导研究同意,现将《“文成无欠薪”创建工作攻坚年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文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6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成无欠薪”创建工作攻坚年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省“打赢‘浙江无欠薪’攻坚战”决策部署,扎实推进“文成无欠薪”创建攻坚战,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严格属地管理、行业监管和企业主体等三个责任的落实到位;始终突出治理建设工程领域欠薪问题这个重点,狠抓用工实名、维权公示、保证金、分账管理、银行代发和按月足额支付等六方面长效机制的全面落地;加大督促检查、绩效考核力度,有效夯实欠薪治理责任、制度基础和考核体系保障。

二、工作目标

一是创成省级“无欠薪”县。2019年底前达到省“无欠薪”创建考核验收标准,确保顺利通过省政府考核验收。

二是严守“一票否决”红线。国有企业、政府投资项目、交通和水利等建设项目实现零欠薪;未发生10人以上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欠薪群体性事件,或造成恶劣影响的极端欠薪事件、重大舆情事件。

三是严控“两个硬性”底线。在建工程建设项目欠薪案件发生率控制在3%以内,未发生500万元以上的欠薪案件;企业(不含建筑施工企业,下同)欠薪案件发生率控制在5‰以内,未发生50万元以上的欠薪案件。

三、工作举措

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综合治理,进一步健全源头预防、动态监管和失信惩戒相结合的防范处置企业欠薪长效机制,开展“五大战役”,深化“文成无欠薪”创建成效。

(一)深化创建氛围“舆论战”

以“3+2+1”的方式,加强宣传引导,营造“无欠薪”县创建良好的舆论氛围。

1.三进、三送、三服务。“三进”指每月至少一次进企业、进工地、进车间开展宣传活动;“三送”指将劳动用工指导手册送到企业负责人手中、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及维权资料送到劳动者手中、“无欠薪”创建温馨提示送到每个人的手中;“三服务”指耐心为用人单位服务,真心为企业主服务,用心为劳动者服务。

2.二联、二传。“二联”指各部门、乡镇之间要加强横向联动,上下级单位要加强纵向联动,努力搭建全方位信息共享平台。“二传”指要第一时间收集信息,上传给县防欠办,并每月定期汇总宣传素材通过公众号和简报的形式公开传阅。

3.一个责任书。各乡镇和相关部门单位要与监管项目的施工企业负责人签订“无欠薪”创建责任书。

(二)深化项目监管责任“源头战”

1.强化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加强行业监管,落实政府投资项目监管、工程建设项目监管、工程款支付和结算、用工实名、维权公示、保证金、分账管理、银行代发和按月足额支付等制度,从源头有效预防欠薪问题。同时,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严格按照建设领域企业信用评价标准对在建工程项目六项制度落实不到位的进行评价。

2.强化项目主管部门监管责任。严格落实政府投资项目审批责任,加强政府投资项目招标监督管理责任,落实政府投资项目标后监管责任,做好工程建设项目过程监管,有效解决拖欠工程款问题。

3.强化企业主体责任。一是落实在建工程领域六项制度。在建工程项目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企业、专业分包企业、劳务分包企业要按照“无欠薪”创建工作要求,严格落实在建工程六项硬性制度。二是落实好企业工资支付清偿主体责任。在工程建设领域,施工总承包企业对所承包工程项目的农民工工资负总责,分包企业对所招用农民工工资支付负直接责任。

4.落实政府属地监管责任。建立对辖区内企业定期督查制度,督促企业落实在建工程建设领域六项硬性制度,对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高发频发、举报投诉量大的企业进行重点督查。

(三)深化企业用工监管“主动战”

1.日常巡查。每星期至少开展一次日常巡查,及时掌握企业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执行情况和工程建设领域“六项制度”落实情况,确保将欠薪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2.专项检查。每月利用“双随机”抽查监管系统,至少组织一次“无欠薪”创建专项检查,对专项检查结果进行通报并予以扣分。

3.专项督查。按照省级“无欠薪”创建考核验收标准,不定期开展专项督查,对专项督查的情况进行通报。将日常巡查、专项检查和督查结果作为年度考核赋分的重要依据。

(四)深化欠薪行为处置“攻坚战”

1.注重窗口服务水平。严格落实值班值勤制度,规范接待窗口服务流程,畅通服务渠道,确保第一时间接待、第一时间介入、第一时间化解。

2.注重劳资纠纷的化解结果。严把“案前、案中、案后”三个环节,做到案前重引导、案中重程序、案后重回访,以“快响应、快协调、快处置”为原则,对每一起举报投诉案件及时受理和依法办理,确保所有举报投诉案件“事事有答复、件件有结果”。

3.强化欠薪群体性事件和突发极端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加强部门间的协作,采取专项检查、联合办案、联合督查等方式,提高案件查办效能。

4.强化欠薪失信行为惩戒力度。加大对欠薪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发现问题立即责令改正,对拒不整改、限期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予以处罚,严厉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欠薪逃匿行为,全力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惩戒格局。

(五)深化劳动保障队伍“提升战”

1.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努力提高劳动保障监察人员政治素质。

2.加强提升业务能力。每年至少开展两次劳动保障监察队伍业务知识培训,学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劳动监察执法办案、基层“两网化”管理实务、书面审查和信用评价等业务知识。经常性组织开展业务讨论,交流工作经验,不断提升案件办理水平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强化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推进阳光政务,在办公区域做到“流程公开、制度上墙”,接受办事群众的直接监督。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举报投诉全过程推行“日志式”管理和痕迹化管理,确保各项工作“有记录、可追溯、能问责”。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和有关部门充分认识省级“无欠薪”县创建的重要意义,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担当,以问题导向清单为己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制订具体方案,明确各自责任分工,健全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切实将“文成无欠薪”县创建工作推向深入。

(二)强化督查考核。“文成无欠薪”县创建工作已纳入政府考核体系和平安建设“负面清单”考核机制。各乡镇和相关部门要认真对照工作目标任务,强化督查指导,确保“文成无欠薪”县创建各项举措落地见效。人力社保部门强化对乡镇和相关部门的督查。同时严格按照省、市、县“无欠薪”县创建工作及平安建设“负面清单”考核文件要求对各乡镇和相关部门进行考核。

(三)营造浓厚氛围。强化宣传引导,广泛宣传“无欠薪”县创建的重要意义,全面提升社会知晓率。深入开展“企业关爱职工、职工热爱企业”和“工资不拖欠、维权要理性”等主题活动,引导广大企业和职工共建和谐劳动关系,为“文成无欠薪”县创建营造良好的氛围。

附件:1.“文成无欠薪”创建攻坚年工作进度安排表

2.“文成无欠薪”创建工作部门考核评分细则

3.“文成无欠薪”创建工作乡镇考核评分细则

附件1

“文成无欠薪”创建攻坚年工作进度安排表

序号

时间

工作安排

1

5

开展文成无欠薪创建工作全面排查,形成自查报告

对工程建设领域六项制度落实情况专项督查

2

6

针对问题实施整改,并报送整改落实情况

开展“文成无欠薪”主题宣传活动

举办全县劳动保障监察员业务培训

举办企业劳动用工法律法规知识培训

开展对无照经营市场主体的检查监管

3

7

组织开展对各乡镇“无欠薪”创建工作推进情况的指导督查

建立维权调度指挥中心

4

8

开展制造业、餐饮服务等企业劳动用工情况专项检查

分别打造1个示范楼宇、示范社区、示范乡镇

5

9

举办劳动保障监察疑难案件研讨班

开展企业书面审查验收工作

对工程建设领域六项制度落实情况专项督查

6

10

组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

开展对无照经营市场主体的检查监管

开展“文成无欠薪”主题宣传活动

在建工程项目“六项制度”基本实现全覆盖

7

11

组织开展“无欠薪”创建预验收

8

12

组织开展乡镇、相关部门单位“无欠薪”创建工作考核

9

 

文成“无欠薪”县创建工作简报

10

 

妥善处置欠薪案件

 

 

 

 

 

 

附件2

“文成无欠薪”创建工作部门考核评分细则

责任单位

验收项目

子标准

基本分值

评分标准

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水利局等行业主管部门

(一)组织领导和工作落实(18分)

1.出台本单位开展“无欠薪”行动的实施方案

2

未出台本单位开展“无欠薪”行动实施方案的,扣2分。

2.成立防范处置企业拖欠工资工作领导小组以及领导小组实行实体化办公

2

未成立领导小组的,扣2分;已成立领导小组,但领导小组未实行实体化办公的,扣1分。

3.开展“无欠薪”创建工作部署

2

未开展“无欠薪”创建工作部署的,扣2分。

4.专人负责“无欠薪”创建工作

2

无专人负责“无欠薪”创建工作的,扣2分。

5.建立并规范“无欠薪”创建工作台账

2

未建立“无欠薪”创建工作台账的,扣2分;已建立台账,但台账不规范的,扣1分。

6.组织开展“无欠薪”行动督查

4

一年至少组织开展4次“无欠薪”行动督查,每少一次扣1分。

7.组织开展工资支付专项检查

2

一年至少组织开展2次工资支付专项检查,每少一次扣1分。

8.做好“无欠薪”行动的宣传工作

2

一年至少开展2次“无欠薪”创建宣传活动,每少一次扣1分。

(二)工资拖欠问题得到有效控制(8分)

1.辖区内在建工程项目欠薪案件发生率不得超过3%

4

辖区内在建工程项目欠薪案件发生率超过3% (3%) 低于5% (不含5%)的,扣2分;超过5% (5%)的,扣4分。

2.辖区内在建工程项目未发生500万元以上欠薪案件

4

辖区内在建工程项目发生500万元以上欠薪案件的,扣2分;未及时处置的,扣4分。

(三)防范处置欠薪长效机制全面落地(56)

1.在建工程项目实行工资支付保证金差异化缴纳制度

8

按未落实该项制度的比例予以扣分。(考核期内,共有    个在建工程项目,有    个在建工程项目未缴纳工资支付保证金)。

2.在建工程项目实行人工费用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

8

按未落实该项制度的比例予以扣分。(考核期内,有    个在建工程项目未实行该制度)。

3.在建工程项目实行用工实名管理制度

8

按未落实该项制度的比例予以扣分。(考核期内,有    个在建工程项目未实行该制度)。

4.在建工程项目实行施工现场维权信息公开制度

8

按未落实该项制度的比例予以扣分。(考核期内,有    个在建工程项目未在施工现场设置维权信息告示牌)。

5.在建工程项目实行银行代发工资制度

8

按未落实该项制度的比例予以扣分。(考核期内,有    个在建工程项目未实行该制度)。

6.在建工程项目实行工资按月足额支付制度

8

按未落实该项制度的比例予以扣分。(考核期内,有    个在建工程项目未实行该制度)。

7.欠薪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4

1)未将工程建设领域欠薪失信的施工企业纳入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系统、交通运输部门建设市场诚信信息系统和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情节严重的降低资质(信用)等级的,扣2分。

2)未对恶意拖欠工资的失信企业在政府采购、招投标、生产许可、评优评先等方面依法依规予以限制的,扣1分。

3)未建立有关市场主体信用信息互通互认机制,实现有关信用信息互认共享,联动实施信用激励、预警、惩戒等措施,共同推进诚信体系建设的,扣1分。

8.欠薪重大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4

1)未制定欠薪重大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的,扣4分;已制定预案,但未报县防欠办备案的,扣1分。

2)未建立健全欠薪重大事件应急联动处置机制,形成快速反应和处置工作合力的,扣1分。

3)未落实重大情况报告制度,未在2小时内逐级上报事件基本情况及处置措施的,扣2分。

(四)欠薪案件处置快速有力(18)

 

1.欠薪案件及时处置

8

一般案件,7个工作日内处置得当;特殊案件,及时协同处置。未及时处置的,扣8分。

2.工程建设领域因挂靠、违法分包、转包、拖欠工程款等造成欠薪的处理

4

工程建设领域因挂靠、违法分包、转包等造成欠薪,处理不及时的,扣4分。

3.重大活动、重大节假日期间欠薪案件的处置

6

重大活动、重大节假日期间欠薪案件未在3日内得到妥善处置的,扣6分。

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生健康局、市生态环境局文成分局、大峃城市新区管委会、高速公路指挥部、国网文成县供电公司等项目主管单位及县国投公司、县旅投公司、县城投公司、县公投公司等项目建设单位

(一)组织领导和工作落实(21分)

1.以实际完成工程量(包括因设计变更而增减的工程量)为基数,按照合同条款约定的支付比例支付工程进度款

7

未以实际完成工程量(包括因设计变更而增减的工程量)为基数,按照合同条款约定的支付比例支付工程进度款的,扣7分。

2.不得以工程质量、竣工结算、决算审计为由,延期拨付、结算工程款

7

工程质量、竣工结算、决算审计为由,延期拨付、结算工程款,故意拖欠工程款,7分。

3.政府投资项目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

7

政府投资项目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的,扣7分。

(二)工资拖欠问题得到有效控制(8分)

1.辖区内在建工程项目欠薪案件发生率不得超过3%

4

辖区内在建工程项目欠薪案件发生率超过3% (3%) 低于5% (不含5%)的,扣2分;超过5% (5%)的,扣4分。

2.辖区内在建工程项目未发生500万元以上欠薪案件

4

辖区内在建工程项目发生500万元以上欠薪案件的,扣2分;未及时处置的,扣4分。

(三)防范处置欠薪长效机制全面落地(48)

1.在建工程项目实行工资支付保证金差异化缴纳制度

8

按未落实该项制度的比例予以扣分。(考核期内,共有    个在建工程项目,有个在建工程项目未缴纳工资支付保证金)。

2.在建工程项目实行人工费用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

8

按未落实该项制度的比例予以扣分。(考核期内,有    个在建工程项目未实行该制度)。

3.在建工程项目实行用工实名管理制度

8

按未落实该项制度的比例予以扣分。(考核期内,有    个在建工程项目未实行该制度)。

4.在建工程项目实行施工现场维权信息公开制度

8

按未落实该项制度的比例予以扣分。(考核期内,有    个在建工程项目未在施工现场设置维权信息告示牌)。

5.在建工程项目实行银行代发工资制度

8

按未落实该项制度的比例予以扣分。(考核期内,有    个在建工程项目未实行该制度)。

6.在建工程项目实行工资按月足额支付制度

8

按未落实该项制度的比例予以扣分。(考核期内,有    个在建工程项目未实行该制度)。

(四)欠薪案件处置快速有力(23)

 

1.欠薪案件及时处置

8

一般案件,7个工作日内处置得当;特殊案件,及时协同处置。未及时处置的,扣8分。

2.严禁违法发包、分包、转包和挂靠等违法行为

9

工程建设项目存在违法发包、分包、转包和挂靠等违法行为,并造成欠薪案件的,每发生一起扣1分。

3.重大活动、重大节假日期间欠薪案件的处置

6

重大活动、重大节假日期间欠薪案件未在3日内得到妥善处置的,扣6分。

县委宣传部

组织领导和工作落实(100分)

1.负责引导社会舆论,做好新闻宣传稿件的审查和网络舆情监测监管工作,妥善应对和及时处置涉及劳资纠纷领域的负面网络舆情。

100

未履行该职责,扣100分。

县委政法委

组织领导和工作落实(100分)

1.专人负责“无欠薪”创建工作

20

无专人负责“无欠薪”创建工作的,扣20分。

2.指导各部门、管委会和各乡镇政府妥善处置群体性劳资纠纷突发事件,对重特大群体性劳资纠纷突发事件进行协调、督办

80

未履行该职责的,扣80分。

县委县政府信访局

组织领导和工作落实(100分)

1.专人负责“无欠薪”创建工作

20

无专人负责“无欠薪”创建工作的,扣20分。

2.负责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信访接待和处置工作,积极做好越级上访的劝导劝返

80

未履行该职责,扣80分。

县总工会

组织领导和工作落实(100分)

1.专人负责“无欠薪”创建工作

20

无专人负责“无欠薪”创建工作的,扣20分。

2.提高各级工会组织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能力

20

负责指导各级工会组织充分发挥劳动保障法律监督作用,加强工会组建,深化企业工会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建设,逐步提高基层工会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能力。未履行该职责的,扣20分。

3.加强对企业工资支付情况的日常监督检查,督促企业及时处置解决拖欠工资问题

30

指导企业工会与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加强对企业工资支付情况的日常监督检查,督促企业及时处置解决拖欠工资问题,对恶意欠薪失信企业,在职权范围内依法依规予以监督。未履行该职责的,扣30

4.引导农民工依法理性维权,促进社会稳定。

30

未履行应尽职责的,扣30分。

县发改局

(一)组织领导和工作落实(60分)

1.专人负责“无欠薪”创建工作

20

无专人负责“无欠薪”创建工作的,扣20分。

2.严格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的审批管理

20

加强对县财政性建设投资及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城镇基础设施项目、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等的审批管理,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等的审批管理,严格审查资金来源和筹措方式,对没有充足资金保障的项目,一律不予通过。未履行该职责的,扣20分。

3.在全县工程项目招投标中加强对竞标企业的资格审查工作

20

未履行该职责的,扣20分。

(二)防范处置欠薪长效机制全面落地

40)

1.欠薪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40

1)未建立企业拖欠工资等违法信息的归集、更新机制,并及时将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信息报送相关信用信息系统主管部门的,扣10分。

2)未将恶意拖欠工资的失信企业纳入省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情节严重的降低资质(信用)等级的,扣10分。

3)未对恶意拖欠工资的失信企业在政府采购、招投标、生产许可、评优评先等方面依法依规予以限制的,扣10分。

4)未建立有关市场主体信用信息互通互认机制,实现有关信用信息互认共享,联动实施信用激励、预警、惩戒等措施,共同推进诚信体系建设的,扣10分。

县经信局

(一)组织领导和工作落实(50分)

1.专人负责“无欠薪”创建工作

20

无专人负责“无欠薪”创建工作的,扣20分。

2.指导各种经济成分的工业信息化企业规范企业行为,督促企业规范劳动用工、依法支付工资。

15

未履行该职责的,扣15分。

3.加强企业工资支付情况的日常监督检查,督促企业及时处置解决拖欠工资问题。

15

未履行该职责的,扣15分。

(二)工资拖欠问题得到有效控制(26分)

1.辖区内企业欠薪案件发生率不得超过5

13

辖区内企业欠薪案件发生率超过5(5‰)低于8 (不含8‰)的,扣6分;超过8‰(含8‰)的,扣13分。

2.辖区内企业未发生50万元以上欠薪案件

13

辖区内企业发生50万元以上欠薪案件的,扣13分;未及时处置的,扣6分。

(三)防范处置欠薪长效机制全面落地(24)

1.部门联合预警监控制度

24

每月向当地人力社保部门提供企业生产经营异常状况信息,并实施重点监控。每少1个月,扣2分。

县公安局

(一)防范处置欠薪长效机制全面落地(40)

1.专人负责“无欠薪”创建工作

20

无专人负责“无欠薪”创建工作的,扣20分。

2.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处理机制

20

未按要求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处理机制的,扣20分。制度机制未落实或衔接不畅的,扣10分。

(二)欠薪案件处置快速有力(60)

1.打击恶意欠薪、恶意讨薪行为

20

对辖区内恶意欠薪、恶意讨薪行为打击不力,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20分。

2.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行为

20

对辖区内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行为打击不力,造成严重负面社会影响的,20分。

3.依法及时处理欠薪案件中存在的其他违法犯罪行为

20

对欠薪案件中存在的其他违法犯罪行为未依法及时处理的,20分。

县司法局

(一)防范处置欠薪长效机制全面落地(60)

1.专人负责“无欠薪”创建工作

20

无专人负责“无欠薪”创建工作的,扣20分。

2.落实工资争议绿色通道制度

40

未建立工资争议案件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司法绿色通道制度的,扣40分。未依法采取企业财产保全、强制执行等措施的,扣20分。

(二)欠薪案件处置快速有力(40)

1.及时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服务、法律援助

40

未及时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服务、法律援助,造成社会舆论负面影响的,扣40分。

县财政局

(一)组织领导和工作落实(55分)

1.专人负责“无欠薪”创建工作

20

无专人负责“无欠薪”创建工作的,扣20分。

2.加强对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的全过程资金监管,按规定及时拨付财政资金

20

未履行应尽职责的,扣20分。

3.加强对其监管企业的监督管理,督促监管企业落实有关责任,解决好拖欠工资问题

15

指导监督国有企业加强用工管理,协助配合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落实企业工资支付主体责任和工程总承包企业职责,解决好所监管企业的拖欠工资问题。未履行该职责的,扣15分。

(二)防范处置欠薪长效机制全面落地(45)

1.乡镇基层欠薪防范处置能力

10

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年工资收入水平低于当地全社会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扣10分。

2.欠薪应急周转金制度

15

1)未按标准安排欠薪应急周转金的,扣5分。

2)存在应垫付而未垫付的,扣5分。

3)垫付后未及时补足的,扣5分。

3.欠薪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20

(1)未对恶意拖欠工资的失信企业在政府采购、政策优惠、政策扶持等方面依法依规予以限制的,扣10分。

2)未建立有关市场主体信用信息互通互认机制,实现有关信用信息互认共享,联动实施信用激励、预警、惩戒等措施,共同推进诚信体系建设的,扣10

县市场监管局

(一)组织领导和工作落实(46分)

1.专人负责“无欠薪”创建工作

20

无专人负责“无欠薪”创建工作的,扣20分。

2.无照经营市场主体监管

26

未开展对市场主体营业执照的监督检查的,扣26分;开展监管但查处不到位或未依法查处的,扣13分。

(二)防范处置欠薪长效机制全面落地(54)

1.部门联合预警监控制度

24

每月向当地人力社保部门提供企业生产经营异常状况信息,并实施重点监控。每少1个月,扣2

2.欠薪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30

1)未将恶意拖欠工资的失信企业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浙江),情节严重的降低资质(信用)等级的,扣10分。

2)未对恶意拖欠工资的失信企业在政府采购、招投标、生产许可、评优评先等方面依法依规予以限制的,扣10分。

3)未建立有关市场主体信用信息互通互认机制,实现有关信用信息互认共享,联动实施信用激励、预警、惩戒等措施,共同推进诚信体系建设的,扣10分。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一)组织领导和工作落实(70分)

1.室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市场主体监管

26

未开展对室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市场主体的监督检查的,扣26分;开展监管但查处不到位或未依法查处的,扣13分。

2.组织开展打击违法发包、分包、转包和挂靠等违法行为执法活动。

44

1)未组织开展打击工程建设领域违法发包、分包、转包和挂靠等违法行为执法活动的,扣20分。

2)违法现象未处置的,每一起扣3分,最多扣24分。

(二)防范处置欠薪长效机制全面落地(30)

1.欠薪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30

1)未将恶意拖欠工资的失信企业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浙江),情节严重的降低资质(信用)等级的,扣10分。

2)未对恶意拖欠工资的失信企业在政府采购、招投标、生产许可、评优评先等方面依法依规予以限制的,扣10分。

3)未建立有关市场主体信用信息互通互认机制,实现有关信用信息互认共享,联动实施信用激励、预警、惩戒等措施,共同推进诚信体系建设的,扣10分。

人行文成支行

(一)组织领导和工作落实(46分)

1.专人负责“无欠薪”创建工作

20

无专人负责“无欠薪”创建工作的,扣20分。

2.配合做好防范处置企业拖欠工资工作

26

配合人力社保局等部门完善银行代发工资制度、企业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管理制度、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建设项目抵押偿付制度等,对恶意欠薪失信企业,在职权范围内依法依规予以限制未履行应尽职责的,扣26分。

(二)防范处置欠薪长效机制全面落地(54)

1.部门联合预警监控制度

24

每月向当地人力社保部门提供企业生产经营异常状况信息,并实施重点监控。每少1个月,扣2分。

2.欠薪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30

1)未将恶意拖欠工资的失信企业纳入人民银行企业征信系统,情节严重的降低资质(信用)等级的,扣10分。

2)未对恶意拖欠工资的失信企业在政府采购、招投标、生产许可、评优评先等方面依法依规予以限制的,扣10分。

3)未建立有关市场主体信用信息互通互认机制,实现有关信用信息互认共享,联动实施信用激励、预警、惩戒等措施,共同推进诚信体系建设的,扣10分。

有关单位

扣分项

1.在建工程六项制度作为过程性指标,根据县防欠办通报结果,对相关责任单位进行扣分。如经省市明察暗访扣分的,对相关责任单位予以加倍扣分。



一票否决项

1.辖区内国有企业、政府投资项目、交通、水利、电力建设项目发生欠薪案件的,一票否决,考核结果按不达标评定。



2.辖区内发生10人以上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欠薪群体性事件或造成恶劣影响的极端欠薪事件、重大舆情事件,处置不当并造成严重负面社会影响的,一票否决,考核结果按不达标评定。



 

 

 

 

 

 

附件 3

“文成无欠薪”创建工作乡镇考核评分细则

总序号

分序号

验收

项目

子标准

基本分值

评分标准

考核要求及说明

1

组织领导和工作落实(46)

出台开展“文成无欠薪行动实施方案

1

未出台或者未按时出台的,扣1分。

以乡镇政府名义制定“文成无欠薪”实施方案。

2

研究部署“文成无欠薪”相关工作

4

(1)未研究部署“文成无欠薪”工作的,每少一次扣1分;

(2)年终台账未规范化整理归档的,扣2分。

一年至少2次专题研究部署“文成无欠薪”推进工作。

3

成立防范处置企业拖欠工资工作领导小组,以及领导小组办公室实行实体化办公

3

(1)未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的,扣2分;

2)已成立工作领导小组,但领导小组办公室未实行实体化办公的,扣1分。

1.成立乡镇防范处置企业拖欠工资工作领导小组,乡镇分管负责人任组长。

2.乡镇领导小组办公室实体化办公,必须设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有悬挂规范的牌子、有指定的工作人员。

4

建立规范、完善的劳动保障监察派出机构

4

(1)未成立乡镇劳动保障监察中队的,扣1分;

(2)未按编制配足劳动保障监察监察员、协管员的,扣2分;

(3)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年工资收入水平低于当地全社会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扣1分。

1.乡镇劳动保障监察中队按县编办批复文件配足劳动保障监察监察员、协管员。

2.乡镇劳动保障监察中队必须设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有悬挂规范的牌子、有指定的工作人员。

5

行动工作宣传及企业知晓率

10

1)每个在建工程项目悬挂宣传横幅不少于2条,未落实的扣1分;

2)开展“文成无欠薪”宣传活动至少2次,每少一次扣1分;

3)在日常检查、专项督查中发现在建工程农民工不知晓“文成无欠薪”创建工作的,每发现1名扣0.1分,累计不超过5分。

4)宣传简报不少于4篇,每少一篇扣0.5分。


6

组织开展工资支付专项检查

6

未按要求开展工资支付检查的,未开展一次扣2分。

组织开展工资支付检查不少于3次。

7

及时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服务、法律援助

3

未及时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服务、法律援助,造成社会舆论负面影响的,扣3分。


8

在建工程信息上报

9

(1)未上报在建工程项目基本信息表的,每漏报1次,0.5分;

(2)未如实上报辖区内在建工程的,每发现漏报1个在建项目,扣0.5分,累计不超过3分。

 

每月23上报在建工程项目基本信息表。

9

统计信息上报

6

未按要求上报企业生产经营异常信息表等统计报表的,每漏报一次,扣0.5分。

每月按要求上报企业生产经营异常信息表、清欠民营企业账款工作台账表等统计报表

 

1

工程建设项目防范处置欠薪长效机制落实(50

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

8

按未落实该项制度的比例予以扣分。

考核期内有    个在建工程建设项目未实施该制度。

2

人工费用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

8

按未落实该项制度的比例予以扣分。

 

1.在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企业(含直接承包建设单位发包工程的专业承包企业)实行人工费用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工资款专项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到2019年底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基本实现全覆盖。

2.考核期内有    个在建工程建设项目未实施该制度。

3

用工实名管理制度

8

按未落实该项制度的比例予以扣分。

1.施工企业(包括施工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实行全员实名管理,在各工程项目部建立施工现场所有施工人员花名册、考勤记录、岗位(工种)技能资格证书、进出场登记、工资支付等管理台账,书面记录农民工姓名、身份证号码、安全培训、劳动考勤、工资结算等信息。到2019年底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基本实现全覆盖。

2.考核期内有    个在建工程建设项目未实施该制度。

4

施工现场维权信息公开制度

8

按未落实该项制度的比例予以扣分。

1.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设置维权信息告示牌,明示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劳务分包企业和行业监管部门等基本信息;明示劳动用工法律法规相关条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农民工工资支付表、工资支付日期、行业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举报电话等工资维权信息。2019年底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基本实现全覆盖。

2.考核期内有    个在建工程建设项目未实施该制度。

5

实行银行代发工资制度

9

按未落实该项制度的比例予以扣分。

1.分包企业为招用的农民工申办银行个人工资账户并办理实名制工资支付银行卡,按月考核农民工工作量并编制工资支付表,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后,委托施工总承包企业直接代发农民工工资。施工总承包企业委托银行通过其设立的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直接将工资划入农民工个人工资账户。2019年底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基本实现全覆盖。

2.考核期内有    个在建工程建设项目未实施该制度。

6

按月足额支付工资制度

9

按未落实该项制度的比例予以扣分。

1.工程建设领域用人单位依法支付农民工工资,实现月清月结。到2019年底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基本实现全覆盖。

2.考核期内有    个在建工程建设项目未实施该制度。

1

企业(不含建筑业)防范处置欠薪长效制度落实

12分)

用工实名管理制度

4

制度机制落实未达到该项考核要求的,扣4

企业实行全员用工实名制管理,建立员工花名册、劳动合同、考勤记录等信息。

2

实行银行代发工资制度

4

制度机制落实未达到该项考核要求的,扣4分。

企业委托银行通过其设立的工资专用账户直接将工资划入工个人工资账户

3

按月足额支付工资制度

4

制度机制落实未达到该项考核要求的,扣4分。


1

 

 

 

欠薪案件处置快速有力

22

欠薪重大事件应急处置制度

4

未制订应急预案的,扣1分。

未及时响应应急联动的,扣2分。

未及时上报欠薪案件快报的,扣1分。

1.以乡镇政府名义,制定劳资纠纷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建立健全欠薪重大事件应急联动处置机制,形成快速反应和处置工作合力。

3.2小时内上报欠薪重大事件基本情况及处置措施。

2

欠薪事件上报制度

6

监察案件情况汇总表每漏报一次,扣0.5分。

每月23日上报监察案件情况汇总表。

3

无照经营市场主体监督

2

企业发生欠薪案件且属于无照经营的,扣2分。

发现无照经营的企业,及时上报辖区内市监所。

4

欠薪案件及时处置

10

未及时处置欠薪案件,造成社会舆论等负面影响的,扣10分。

一般案件5日内处置得当,重大案件及时协调处置。

 

 

1

 

 

工资拖欠问题得到有效控制(20

辖区内在建工程建设项目欠薪案件发生率

5

在建工程建设项目欠薪案件发生率超过3%(3%)低于5%(不含5%),2;超过5%(5%)的,扣5分。


2

辖区内在建工程建设项目欠薪案件涉案金额

5

在建工程建设项目发生500万元以上欠薪案件(指任一项目2个自然月期间发生的所有案件),5分。


3

辖区内企业欠薪案件发生率

5

企业欠薪案件发生率超过5‰(含5)低于8(不含8),2;超过8(8),5分。


4

辖区内企业欠薪案件涉案金额

5

辖区内企业发生50万元以上欠薪案件(指任一企业2个自然月期间发生的所有案件),5分。


1

加分项

宣传报道

5

宣传报道被县级采纳的,每篇报道加0.5分;被市级采纳的,每篇报道加1分,累计不超过5分。


1

一票否决项目

辖区内国有企业、政府投资项目、交通和水利建设项目发生欠薪事件


国有企业、政府投资项目、交通和水利建设项目任一项目,发生欠薪事件未解决的,一票否决。


2

辖区内发生10人以上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欠薪群体性事件或者造成恶劣影响的极端欠薪事件、重大舆情事件,处置不当并造成严重负面社会影响




备注

工资支付保证金、人工费用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用工实名管理、施工现场维权信息公开、实行银行代发工资、按月足额支付工资六项制度实行过程性指标,每月排名通报。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政协办,县人武部,县法院、检察院,

各群众团体。

文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6月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