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10026/2019-03241 | ||
组配分类 | 政策解读 | 发布机构 | 文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生成日期 | 2019-06-2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现就《文成县2019年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救助工作实施方案》制定的相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解决农村困难群众的危旧房改造问题,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做好全省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即时救助工作的通知》,根据省住建厅等五部门联合发文《关于开展全省第二轮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通知》(建村发[2019]66号)、省住建厅《关于切实做好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工作的通知》(建村发[2019]14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二、政策依据
文件起草参照关于做好全省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即时救助工作的通知》(建村发[2018]347号)和《关于组织参加全国农村危房改造脱贫攻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通知》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三、制定过程
2019年6月10日在县政府三楼会议室毛伟新副县长主持召开调整文成县农村危旧房治理改造补助相关事宜协调会,县府办副主任吴丰、县财政局叶信钏、县审计局王晓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军、县住建局胡三东、县残联余中定、县民政局和县农业农村局等参加会议形成审议稿。
四、主要内容
1.救助对象。农村低保户,低保边缘户,分散供养特困人, 困难残疾户;
2.救助方式。根据危房改造对象住房实际状况以及改造对象的意愿,采取新建、翻建、修缮、置换等方式实施改造。鼓励通过统建农村集体公租房及幸福大院、修缮加固现有闲置公房、置换或长期租赁村内闲置农房等方式,兜底解决自筹资金和投工投料能力极弱特殊贫困群体基本住房安全问题。原则上农村危房经鉴定为整栋(D级)危房的应拆除重建,局部(C级)危房的应修缮加固为主,维修加固的重点是消除安全隐患、适度改善使用功能。
3.救助标准
(1)新建、翻建、置换: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困难残疾户:15000元/户;低保边缘户:11500元/户;
(2)修缮: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困难残疾户:7500元/户;低保边缘户:6000元/户;
4.建房标准。坚持既保障居住安全又不盲目攀比的建设标准,引导农户尽力而为、量力而行,避免加重农户经济负担。新建、翻建面积以救助对象实际在册人口数计算,1人户一般不超过40平方米,每增加1人可增加20平方米,每户原则上不超过100平方米。需修缮的,按现有住房面积修缮。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细化建设标准。
5.申报程序。申请,评议,审查,核准。
五、《办法》执行时间
《文成县2019年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救助工作实施方案》经县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求助领导小组研究同意,自2019年6月25日起施行。
索引号 | 001008003010026/2019-03241 | ||
组配分类 | 政策解读 | 发布机构 | 文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生成日期 | 2019-06-2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现就《文成县2019年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救助工作实施方案》制定的相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解决农村困难群众的危旧房改造问题,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做好全省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即时救助工作的通知》,根据省住建厅等五部门联合发文《关于开展全省第二轮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通知》(建村发[2019]66号)、省住建厅《关于切实做好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工作的通知》(建村发[2019]14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二、政策依据 文件起草参照关于做好全省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即时救助工作的通知》(建村发[2018]347号)和《关于组织参加全国农村危房改造脱贫攻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通知》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三、制定过程 2019年6月10日在县政府三楼会议室毛伟新副县长主持召开调整文成县农村危旧房治理改造补助相关事宜协调会,县府办副主任吴丰、县财政局叶信钏、县审计局王晓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军、县住建局胡三东、县残联余中定、县民政局和县农业农村局等参加会议形成审议稿。 四、主要内容 1.救助对象。农村低保户,低保边缘户,分散供养特困人, 困难残疾户; 2.救助方式。根据危房改造对象住房实际状况以及改造对象的意愿,采取新建、翻建、修缮、置换等方式实施改造。鼓励通过统建农村集体公租房及幸福大院、修缮加固现有闲置公房、置换或长期租赁村内闲置农房等方式,兜底解决自筹资金和投工投料能力极弱特殊贫困群体基本住房安全问题。原则上农村危房经鉴定为整栋(D级)危房的应拆除重建,局部(C级)危房的应修缮加固为主,维修加固的重点是消除安全隐患、适度改善使用功能。 3.救助标准 (1)新建、翻建、置换: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困难残疾户:15000元/户;低保边缘户:11500元/户; (2)修缮: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困难残疾户:7500元/户;低保边缘户:6000元/户; 4.建房标准。坚持既保障居住安全又不盲目攀比的建设标准,引导农户尽力而为、量力而行,避免加重农户经济负担。新建、翻建面积以救助对象实际在册人口数计算,1人户一般不超过40平方米,每增加1人可增加20平方米,每户原则上不超过100平方米。需修缮的,按现有住房面积修缮。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细化建设标准。 5.申报程序。申请,评议,审查,核准。 五、《办法》执行时间 《文成县2019年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救助工作实施方案》经县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求助领导小组研究同意,自2019年6月25日起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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