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10/2020-90415 | ||
组配分类 | 政策解读 | 发布机构 | 县民政局 |
生成日期 | 2020-12-3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深化殡葬改革推广“旧坟一穴多葬”实施方案》(文民〔2020〕145号),于2020年12月18日印发。下面重点围绕出台背景、起草经过和主要内容三个方面内容作简要解读:
一、制定背景
围绕生态文明建设主题,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进一步深化节地生态葬法改革,通过推广“旧坟一穴多葬”的新型葬法,使节约社会资源,保护生态环境,满足群众安葬需求与保护资源环境协调推进,全面促进我县殡葬事业良性发展制定本实施方案。《方案》围绕节地生态葬法改革,从总体目标、工作原则、改造标准、激励政策、办理规程、有关要求“六个方面”进行了系统的阐述。
二、主要内容解读
(一)原则范围。
1、改造原则。提高土地利用率,尊重和保护自然生态、因地制宜地。
2、改造范围。即原已登记在册且符合规定的寿坟。翻新,新建的寿坟属于违规违建,不能列入改造范围。
(二)改造标准。即将原只安放1例骨灰的寿穴(单穴),改造成至少可容纳2例以上骨灰安放格位。在坟背、坟圈等硬化部分用土覆盖至30厘米以上,种上植被,通过改造和整体绿化后,坟墓与周边自然环境相成一体。
(三)激励政策。凡在2024年1月22日以前,实行旧坟一穴多葬登记改造经验收合格的,自入葬第二例骨灰起每例给予2000元。
(四)办理流程。
1、申请资料。携带身份证、寿坟整体照片、
2、办理程序。填写《旧坟一穴多葬申请表》、村委核实并签署核实意见、属地乡镇审批签署意见、展开改造、验收、上报县殡葬部门备案。
索引号 | 001008003010/2020-90415 | ||
组配分类 | 政策解读 | 发布机构 | 县民政局 |
生成日期 | 2020-12-3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深化殡葬改革推广“旧坟一穴多葬”实施方案》(文民〔2020〕145号),于2020年12月18日印发。下面重点围绕出台背景、起草经过和主要内容三个方面内容作简要解读: 一、制定背景 围绕生态文明建设主题,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进一步深化节地生态葬法改革,通过推广“旧坟一穴多葬”的新型葬法,使节约社会资源,保护生态环境,满足群众安葬需求与保护资源环境协调推进,全面促进我县殡葬事业良性发展制定本实施方案。《方案》围绕节地生态葬法改革,从总体目标、工作原则、改造标准、激励政策、办理规程、有关要求“六个方面”进行了系统的阐述。 二、主要内容解读 (一)原则范围。 1、改造原则。提高土地利用率,尊重和保护自然生态、因地制宜地。 2、改造范围。即原已登记在册且符合规定的寿坟。翻新,新建的寿坟属于违规违建,不能列入改造范围。 (二)改造标准。即将原只安放1例骨灰的寿穴(单穴),改造成至少可容纳2例以上骨灰安放格位。在坟背、坟圈等硬化部分用土覆盖至30厘米以上,种上植被,通过改造和整体绿化后,坟墓与周边自然环境相成一体。 (三)激励政策。凡在2024年1月22日以前,实行旧坟一穴多葬登记改造经验收合格的,自入葬第二例骨灰起每例给予2000元。 (四)办理流程。 1、申请资料。携带身份证、寿坟整体照片、 2、办理程序。填写《旧坟一穴多葬申请表》、村委核实并签署核实意见、属地乡镇审批签署意见、展开改造、验收、上报县殡葬部门备案。 政策原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