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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1008003010/2021-94518 | ||
组配分类 | 规范性文件 | 发布机构 | 县住建局 |
生成日期 | 2021-08-1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文住建〔2021〕47号 | 有效性 | 有效 |
统一编号 | CWCD16-2021-0001 |
各有关单位:
《文成县人才住房配售资格证实施细则》已经县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文成县人才住房配售资格证实施细则
中共文成县委组织部 文成县财政局
文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8月10日
文成县人才住房配售资格证实施细则
根据温州市人才住房租售并举实施办法精神,结合文成实际和人才意愿,在政府建设或筹集房源人才住房配售的基础上,实行人才住房配售资格证,作为我县人才住房配售的补充方式,给予各类人才更大的购房自由权,为他们更好地服务、建设文成提供了坚实保障。
一、人才住房配售资格证
人才住房配售资格证,即摇号或摸文确定年度人才住房配售资格,人才取得配售资格后自主在规定期限内从市场购买预售或现售商品住房,政府给予定额补助(与人才购房货币补贴政策不重复享受)。人才住房配售资格证具体操作流程由县委人才办会同县财政局、县住建局等相关部门负责落实。
二、人才住房配售资格证房源
我县行政区域内开发的建筑面积80㎡(含)以上且房屋总价90万(含)以上的预售或现售商品住房。
三、补助标准
1.住房配售资格证补助标准:主申请人符合A类、B类、C类、D类、E类人才分别补助500万元、150万元、100万元、60万元、40万元;主申请人符合全职在我县中小学(幼儿园)、医疗卫生机构工作,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且贡献积分值达到100分以上的人才补助金额为25万元;主申请人符合全职在我县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中介机构工作,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或具有《温州市紧缺专业人才需求目录》范围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技师以上职业资格,且近两年年工资薪金所得额达到10万元及以上的人才补助金额为25万元。
2.夫妻双方均符合人才住房配售资格条件且同时申请的,其配偶可按非主申请人人才层次,提高人才住房配售资格证补助额度:非主申请人A类、B类、C类、D类、E类的人才分别补助为250万、75万元、50万元、30万元、20万元;非主申请人全职在我县中小学(幼儿园)、医疗卫生机构工作,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且贡献积分值达到100分以上的人才补助金额为10万元;非主申请人全职在我县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中介机构工作,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或具有《温州市紧缺专业人才需求目录》范围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技师以上职业资格,且近两年年工资薪金所得额达到10万元及以上的人才补助金额为10万元。
四、人才住房配售资格证名额
人才住房配售资格证实行年度限额制,由县委人才办会同县财政局、县住建局根据市对县考核工作任务目标,结合我县人才住房房源筹集、财力保障情况,确定年度人才住房配售资格证数量。
五、人才所购住房售后管理
持有人才住房配售资格证购买的住房参照《温州市人才住房供后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温住建发〔2020〕248号)文件实行产权行政限制。但从产权行政限制之日起十年内因人才流动等原因需退还人才住房配售定额补助的,参照中共文成县委组织部、文成县财政局、文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文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文成县人才住房补贴政策操作指南>的通知》(文住建〔2020〕87号)关于“人才流动处理”规定执行。
本实施细则自2021年9月10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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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1008003010/2021-94518 | ||
组配分类 | 规范性文件 | 发布机构 | 县住建局 |
生成日期 | 2021-08-1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文住建〔2021〕47号 | 有效性 | 有效 |
统一编号 | CWCD16-2021-0001 |
各有关单位: 《文成县人才住房配售资格证实施细则》已经县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文成县人才住房配售资格证实施细则 中共文成县委组织部 文成县财政局 文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8月10日 文成县人才住房配售资格证实施细则 根据温州市人才住房租售并举实施办法精神,结合文成实际和人才意愿,在政府建设或筹集房源人才住房配售的基础上,实行人才住房配售资格证,作为我县人才住房配售的补充方式,给予各类人才更大的购房自由权,为他们更好地服务、建设文成提供了坚实保障。 一、人才住房配售资格证 人才住房配售资格证,即摇号或摸文确定年度人才住房配售资格,人才取得配售资格后自主在规定期限内从市场购买预售或现售商品住房,政府给予定额补助(与人才购房货币补贴政策不重复享受)。人才住房配售资格证具体操作流程由县委人才办会同县财政局、县住建局等相关部门负责落实。 二、人才住房配售资格证房源 我县行政区域内开发的建筑面积80㎡(含)以上且房屋总价90万(含)以上的预售或现售商品住房。 三、补助标准 1.住房配售资格证补助标准:主申请人符合A类、B类、C类、D类、E类人才分别补助500万元、150万元、100万元、60万元、40万元;主申请人符合全职在我县中小学(幼儿园)、医疗卫生机构工作,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且贡献积分值达到100分以上的人才补助金额为25万元;主申请人符合全职在我县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中介机构工作,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或具有《温州市紧缺专业人才需求目录》范围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技师以上职业资格,且近两年年工资薪金所得额达到10万元及以上的人才补助金额为25万元。 2.夫妻双方均符合人才住房配售资格条件且同时申请的,其配偶可按非主申请人人才层次,提高人才住房配售资格证补助额度:非主申请人A类、B类、C类、D类、E类的人才分别补助为250万、75万元、50万元、30万元、20万元;非主申请人全职在我县中小学(幼儿园)、医疗卫生机构工作,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且贡献积分值达到100分以上的人才补助金额为10万元;非主申请人全职在我县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中介机构工作,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或具有《温州市紧缺专业人才需求目录》范围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技师以上职业资格,且近两年年工资薪金所得额达到10万元及以上的人才补助金额为10万元。 四、人才住房配售资格证名额 人才住房配售资格证实行年度限额制,由县委人才办会同县财政局、县住建局根据市对县考核工作任务目标,结合我县人才住房房源筹集、财力保障情况,确定年度人才住房配售资格证数量。 五、人才所购住房售后管理 持有人才住房配售资格证购买的住房参照《温州市人才住房供后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温住建发〔2020〕248号)文件实行产权行政限制。但从产权行政限制之日起十年内因人才流动等原因需退还人才住房配售定额补助的,参照中共文成县委组织部、文成县财政局、文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文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文成县人才住房补贴政策操作指南>的通知》(文住建〔2020〕87号)关于“人才流动处理”规定执行。 本实施细则自2021年9月10日起实施。 相关政策解读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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