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10026/2022-99564 | ||
组配分类 | 规范性文件 | 发布机构 | 文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生成日期 | 2022-11-3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文政发〔2022〕27号 | 有效性 | 有效 |
统一编号 | CWCD00-2022-0009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土地市场管理,实现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浙江省基准地价更新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浙土资办〔2014〕107号)等有关规定,我县对城镇基准地价成果进行更新并制订城镇标定地价、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基准地价成果,并经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验收通过。经县人民政府第10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对上述成果予以公布。更新后的基准地价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附件:1.文成县城镇标定地价体系成果.pdf
文成县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政协办,县人武部,县法院、检察院,各群众团体。
文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1月30日印发
索引号 | 001008003010026/2022-99564 | ||
组配分类 | 规范性文件 | 发布机构 | 文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生成日期 | 2022-11-3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文政发〔2022〕27号 | 有效性 | 有效 |
统一编号 | CWCD00-2022-0009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土地市场管理,实现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浙江省基准地价更新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浙土资办〔2014〕107号)等有关规定,我县对城镇基准地价成果进行更新并制订城镇标定地价、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基准地价成果,并经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验收通过。经县人民政府第10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对上述成果予以公布。更新后的基准地价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附件:1. 文成县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政协办,县人武部,县法院、检察院,各群众团体。 文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1月30日印发 相关政策解读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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