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3010026/2022-99565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文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22-11-3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图文解读)关于文成县基准地价更新、标定地价、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基准地价制订成果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2-11-30 16:54:36浏览次数: 来源:文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字体:[ ]

一、出台背景

为加快建立全国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完善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与监管,促进自然资源保护与合理开发利用,适时调整文成县基准地价成果的需要,开展文成县城镇基准地价更新、城镇标定地价、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基准地价制订。

二、政策依据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部署开展2019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36号)、浙江省自然资源厅转发《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部署开展2020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快推进城乡公示地价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浙自然资厅函〔2021〕91号)等文件。

三、起草过程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省厅、市局城乡公示地价制定工作会议部署及县政府的工作要求,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学习研究并参考其他县市区的先进经验,2021年5月10委托中标技术单位编制文成县城镇基准地价更新、城镇标定地价、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基准地价,2021年6月形成初步成果。2021年8月11日,向县府办、相关部门、各乡镇发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2021年9月3日至2020年10月10日,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征求意见。2021年8月20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召开听证会,召集人大代表、村民代表、发改局、财政局、审计局、农业农村局、住建局、经信局、生态产业园、各乡镇政府等代表,充分听取参会人员意见。吸收完善前期征集到的意见建议于10月19日最终形成《文成县城镇基准地价更新、城镇标定地价、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基准地价成果》审议稿。2021年10月21日,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有关专家对成果进行验收,并形成验收意见,同意成果验收通过。编制单位根据验收意见最终形成《文成县城镇基准地价更新、城镇标定地价、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基准地价成果报告》。

四、主要内容

文成县城镇基准地价更新、城镇标定地价、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基准地价成果报告内容:

1、文成县国有建设用地基准地价评估范围为文成县辖区12个建制镇和5个乡行政区范围内的全部适宜建设的国有土地,及文成县风景区规划范围内的国有土地。根据土地开发程度、地价内涵构成、土地使用年限等条件,制订文成县国有建设用地基准地价,评估基准日设定为2021年4月1日。

2、文成县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评估范围为文成县辖区12个建制镇和5个乡行政区范围内的全部适宜建设的集体土地,及文成县风景区规划范围内的集体土地。根据土地开发程度、地价内涵构成、土地使用年限等条件,制订文成县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评估基准日设定为2021年4月1日。

3、文成县城镇国有建设用地标定地价的公示范围为文成县大峃镇(城区)珊溪镇、玉壶镇、南田镇、黄坦镇、西坑镇、百丈漈镇、巨屿镇铜铃山镇、周壤镇10个建制镇范围内28个标定区域和28宗标准宗地的标定地价,其中包括8个商服用地、15个住宅用地、5个工业用地标定区域和标准宗地。本次文成县2021年城镇国有建设用地标定地价体系主要用地类型分为商服用地、住宅用地和工业用地三种,评估基准日设定为2021年1月1日。

4、文成县农用地基准地价评估对象是县行政区内现有农用地和宜农未利用地,根据评估对象和范围、用地类型、土地权利、土地权利年限、耕作制度、农田基本设施情况等条件,制订文成县2021年农用地基准地价,评估基准日设定为2021年4月1日。

解读机关:文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解读人:李文福

职务:文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委书记、局长

咨询联系人:刘俊  联系电话:0577-590257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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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成日期 2022-11-3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图文解读)关于文成县基准地价更新、标定地价、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基准地价制订成果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2-11-30 16:54:36 浏览次数: 来源:文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字体:[ ]

一、出台背景

为加快建立全国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完善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与监管,促进自然资源保护与合理开发利用,适时调整文成县基准地价成果的需要,开展文成县城镇基准地价更新、城镇标定地价、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基准地价制订。

二、政策依据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部署开展2019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36号)、浙江省自然资源厅转发《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部署开展2020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快推进城乡公示地价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浙自然资厅函〔2021〕91号)等文件。

三、起草过程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省厅、市局城乡公示地价制定工作会议部署及县政府的工作要求,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学习研究并参考其他县市区的先进经验,2021年5月10委托中标技术单位编制文成县城镇基准地价更新、城镇标定地价、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基准地价,2021年6月形成初步成果。2021年8月11日,向县府办、相关部门、各乡镇发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2021年9月3日至2020年10月10日,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征求意见。2021年8月20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召开听证会,召集人大代表、村民代表、发改局、财政局、审计局、农业农村局、住建局、经信局、生态产业园、各乡镇政府等代表,充分听取参会人员意见。吸收完善前期征集到的意见建议于10月19日最终形成《文成县城镇基准地价更新、城镇标定地价、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基准地价成果》审议稿。2021年10月21日,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有关专家对成果进行验收,并形成验收意见,同意成果验收通过。编制单位根据验收意见最终形成《文成县城镇基准地价更新、城镇标定地价、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基准地价成果报告》。

四、主要内容

文成县城镇基准地价更新、城镇标定地价、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基准地价成果报告内容:

1、文成县国有建设用地基准地价评估范围为文成县辖区12个建制镇和5个乡行政区范围内的全部适宜建设的国有土地,及文成县风景区规划范围内的国有土地。根据土地开发程度、地价内涵构成、土地使用年限等条件,制订文成县国有建设用地基准地价,评估基准日设定为2021年4月1日。

2、文成县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评估范围为文成县辖区12个建制镇和5个乡行政区范围内的全部适宜建设的集体土地,及文成县风景区规划范围内的集体土地。根据土地开发程度、地价内涵构成、土地使用年限等条件,制订文成县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评估基准日设定为2021年4月1日。

3、文成县城镇国有建设用地标定地价的公示范围为文成县大峃镇(城区)珊溪镇、玉壶镇、南田镇、黄坦镇、西坑镇、百丈漈镇、巨屿镇铜铃山镇、周壤镇10个建制镇范围内28个标定区域和28宗标准宗地的标定地价,其中包括8个商服用地、15个住宅用地、5个工业用地标定区域和标准宗地。本次文成县2021年城镇国有建设用地标定地价体系主要用地类型分为商服用地、住宅用地和工业用地三种,评估基准日设定为2021年1月1日。

4、文成县农用地基准地价评估对象是县行政区内现有农用地和宜农未利用地,根据评估对象和范围、用地类型、土地权利、土地权利年限、耕作制度、农田基本设施情况等条件,制订文成县2021年农用地基准地价,评估基准日设定为2021年4月1日。

解读机关:文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解读人:李文福

职务:文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委书记、局长

咨询联系人:刘俊  联系电话:0577-590257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