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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10/2022-98191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县行政执法局
生成日期 2022-08-0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对人行道违法停放非机动车实施行政处罚的通告》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2-08-02 09:29:11浏览次数: 来源:文成县行政执法局 字体:[ ]


一、制定背景

为进一步提升城市环境形象,规范人行道停车秩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通告。

二、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条例》等。

三、制定经过

2022年7月4日我局法制科与相关科室、中队对人行道违法停放非机动车实施行政处罚工作进行讨论和研究,并起草了《关于对人行道违法停放非机动车实施行政处罚的通告》初稿,经我局内部多次讨论研究,对初稿进行修改、完善,形成《关于对人行道违法停放非机动车实施行政处罚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并于2022年7月11日-2022年7月20日在文成县政府门户网站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建议,截止征求期满,未收到任何意见建议。

四、主要内容

(一)实施路段

大峃镇建成区所有人行道路段。

(二)严管车辆类型

机动车、非机动车,非机动车包括电动车、三轮车、自行车等,以上车辆在人行道范围内停放须严格按照标识标线规范停放。

(三)非机动车停放要求

非机动车统一停放至规定的施划停车泊位内,并统一停车朝向,禁止在人行道非施划泊位停放。

(四)对什么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对非机动车在人行道不按照规定停放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五)行政处罚内容

对非机动车在人行道不按照规定停放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予以处罚。

解读人:薛乐之    职务:文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解读机关:文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咨询联系人:郑兴妹 咨询号码:0577-67829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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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县行政执法局
生成日期 2022-08-0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对人行道违法停放非机动车实施行政处罚的通告》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2-08-02 09:29:11 浏览次数: 来源:文成县行政执法局 字体:[ ]


一、制定背景

为进一步提升城市环境形象,规范人行道停车秩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通告。

二、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条例》等。

三、制定经过

2022年7月4日我局法制科与相关科室、中队对人行道违法停放非机动车实施行政处罚工作进行讨论和研究,并起草了《关于对人行道违法停放非机动车实施行政处罚的通告》初稿,经我局内部多次讨论研究,对初稿进行修改、完善,形成《关于对人行道违法停放非机动车实施行政处罚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并于2022年7月11日-2022年7月20日在文成县政府门户网站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建议,截止征求期满,未收到任何意见建议。

四、主要内容

(一)实施路段

大峃镇建成区所有人行道路段。

(二)严管车辆类型

机动车、非机动车,非机动车包括电动车、三轮车、自行车等,以上车辆在人行道范围内停放须严格按照标识标线规范停放。

(三)非机动车停放要求

非机动车统一停放至规定的施划停车泊位内,并统一停车朝向,禁止在人行道非施划泊位停放。

(四)对什么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对非机动车在人行道不按照规定停放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五)行政处罚内容

对非机动车在人行道不按照规定停放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予以处罚。

解读人:薛乐之    职务:文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解读机关:文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咨询联系人:郑兴妹 咨询号码:0577-678299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