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10026/2023-00429 | ||
组配分类 | 规范性文件 | 发布机构 | 文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生成日期 | 2023-01-1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文政办发〔2023〕1号 | 有效性 | 有效 |
统一编号 | CWCD01-2023-0001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文成县土地整治水田后续种植补助项目管理办法》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文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成县土地整治水田后续种植补助项目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土地整治项目耕地质量建设,切实做好后续种植管护工作,提高地力水平,防止耕地抛荒,确保粮食安全,根据《浙江省土地整治条例》《浙江省垦造耕地项目管理办法》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一、项目实施范围
实施项目范围为经文成县土地开发整理工作领导小组核准的旱地改水田质量提升项目、土地开发项目(垦造水田、垦造旱地、建设用地复垦)等项目,具体以文成县土地开发整理工作领导小组下发到各属地乡镇人民政府的年度项目清单为准。各项目由属地乡镇人民政府组织确定承包经营种植主体和土地流转等工作,不再执行项目立项申报程序。
二、项目实施和验收
各项目由属地乡镇人民政府组织验收,其中水田类项目要求每年至少种植一季水稻,旱地类项目要求每年至少种植一季旱地粮油作物(番薯、玉米、大豆、蚕豌豆、马铃薯、糯米山药、大小麦、油菜)。水稻和旱地粮油作物视种植季节适时组织验收,各乡镇完成验收后向县农业农村局提交以下资料:项目实施清单(附件1)、验收量化考核表(附件2-1、2-2)、乡镇验收单(附件3)、种植生长期和收获季标注种植面积的航拍图、现场种植情况照片等台账资料,文成县土地开发整理工作领导小组将适时组织项目抽查复核。因天气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种植面积未达标项目但符合规模种粮补贴规定的,转为规模种粮大户补助进行兑现。
三、项目补助标准
根据各项目当年度验收得分,按12元/分/亩标准进行补助,补助额度不超过1200元/亩/年,补助资金由县财政下达乡镇后,乡镇保障专款专用。(本条中所列的单位“分”是指项目验收量化打分的最终得分分值)
四、项目督查考核
年度实施清单项目列入年度考绩重要内容,对各乡镇实施情况,将按照种植清单的完成质量和效率严格赋分考核。
五、项目起始执行时间
本办法自 2023年 3 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 2026年3月1日,2022年度实施的项目适用本办法。《文成县土地整治水田后续种植补助项目管理办法》(文政办发〔2019〕17号)同时废止。
附件1:文成县土地整治项目后续种植补助考核结果汇总表
( 年度)
乡镇(盖章):
序号 | 项目名称 | 地点 | 土地整治验收入库面积 (亩) | 实际种植面积(亩) | 种植作物 | 验收时间 | 考核计分结果(分) | 拟补助金 额(元) | 备注 |
附件2-1:文成县土地整治项目后续种植补助验收量化考核表(水田)
( 年度)
项目名称 | |||
实施面积(亩) | 种植作物 | ||
考核内容 | 考核分 | 主要内容 | |
作物种植情况(70分) | 1.种植前进行大田深翻平整,深翻深度20厘米以上,灌溉水充足,施足基肥。(20分) | ||
2.水稻植株栽植密度适宜,杂草、追肥、病虫防治等田间管理正常。(20分) | |||
3.水稻长势、高度正常,无大面积缺素、病虫害和干旱枯死等现象。(20分) | |||
4、积极增施配方肥、商品有机肥,其中配方肥含量25%施用50公斤以上或含量45-48%施用30公斤以上,着力提高土壤肥力。(10分) | |||
以上情况按现场具体情况酌情扣分。 | |||
农田灌溉情况 (20分) | 1.灌溉设施维护完整,大田无漏水现象。(10分) | ||
2.灌溉用水充足,大田翻耕期间不枯水,水稻种植期内抗旱能力达到30日以上。(10分) | |||
以上情况按现场具体情况酌情扣分。 | |||
田园相管理 (10分) | 田面平整,田埂整齐,驳坎无坍塌,耕层无石块,保持耕作层20cm以上。(10分) 以上情况按现场具体情况酌情扣分。 | ||
总分 (100分) |
注:项目由于后续原因导致相关入库、审计问题的,酌情予以扣分。
附件2-2:文成县土地整治项目后续种植补助验收量化考核表(旱地)
( 年度)
项目名称 | |||
实施面积(亩) | 种植作物 | ||
考核内容 | 考核分 | 主要内容 | |
种植作物种植情况(70分) | 1.种植前进行全园深翻,深翻深度30厘米以上同时作垄,垄规格根据不同作物而定,开好排水沟,施足基肥。(20分) | ||
2.种植作物作物成活率达90%以上,成活率低于70%的,本条不得分。(20分) | |||
3.除适当园面及必要的垄沟外,全园种植,作物密度适宜,中耕除草、追肥、病虫防治等田间管理正常。(10分) | |||
4.作物长势好、高度正常,除必要垄沟外,封行覆盖达80%以上,整体覆盖率低于70%的,本条不得分。(20分) | |||
以上情况按现场具体情况酌情扣分 | |||
增施生物有机肥 (20分) | 积极增施有机肥,每亩每年施用商品有机肥0.5吨以上。 | ||
田园相管理 (10分) | 田面平整,田埂整齐,驳坎无坍塌,耕层无石块,保持耕作层20cm以上(10分) 以上情况按现场具体情况酌情扣分。 | ||
总分 (100分) |
注:项目由于后续原因导致相关入库、审计问题的,酌情予以扣分。
附件3:文成县土地整治项目后续种植补助验收单
( 年度)
项目名称 | |||
实施面积(亩) | |||
项目验收意见 | |||
核定分值 | |||
验收考核小组签名 | 姓 名 | 单 位 | 职 务 |
乡镇审核意见 | 分管领导审核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政协办,县人武部,县法院、检察院,各群众团体。
文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月19日印发
索引号 | 001008003010026/2023-00429 | ||
组配分类 | 规范性文件 | 发布机构 | 文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生成日期 | 2023-01-1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文政办发〔2023〕1号 | 有效性 | 有效 |
统一编号 | CWCD01-2023-0001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文成县土地整治水田后续种植补助项目管理办法》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文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成县土地整治水田后续种植补助项目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土地整治项目耕地质量建设,切实做好后续种植管护工作,提高地力水平,防止耕地抛荒,确保粮食安全,根据《浙江省土地整治条例》《浙江省垦造耕地项目管理办法》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一、项目实施范围 实施项目范围为经文成县土地开发整理工作领导小组核准的旱地改水田质量提升项目、土地开发项目(垦造水田、垦造旱地、建设用地复垦)等项目,具体以文成县土地开发整理工作领导小组下发到各属地乡镇人民政府的年度项目清单为准。各项目由属地乡镇人民政府组织确定承包经营种植主体和土地流转等工作,不再执行项目立项申报程序。 二、项目实施和验收 各项目由属地乡镇人民政府组织验收,其中水田类项目要求每年至少种植一季水稻,旱地类项目要求每年至少种植一季旱地粮油作物(番薯、玉米、大豆、蚕豌豆、马铃薯、糯米山药、大小麦、油菜)。水稻和旱地粮油作物视种植季节适时组织验收,各乡镇完成验收后向县农业农村局提交以下资料:项目实施清单(附件1)、验收量化考核表(附件2-1、2-2)、乡镇验收单(附件3)、种植生长期和收获季标注种植面积的航拍图、现场种植情况照片等台账资料,文成县土地开发整理工作领导小组将适时组织项目抽查复核。因天气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种植面积未达标项目但符合规模种粮补贴规定的,转为规模种粮大户补助进行兑现。 三、项目补助标准 根据各项目当年度验收得分,按12元/分/亩标准进行补助,补助额度不超过1200元/亩/年,补助资金由县财政下达乡镇后,乡镇保障专款专用。(本条中所列的单位“分”是指项目验收量化打分的最终得分分值) 四、项目督查考核 年度实施清单项目列入年度考绩重要内容,对各乡镇实施情况,将按照种植清单的完成质量和效率严格赋分考核。 五、项目起始执行时间 本办法自 2023年 3 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 2026年3月1日,2022年度实施的项目适用本办法。《文成县土地整治水田后续种植补助项目管理办法》(文政办发〔2019〕17号)同时废止。 附件1:文成县土地整治项目后续种植补助考核结果汇总表 ( 年度) 乡镇(盖章):
附件2-1:文成县土地整治项目后续种植补助验收量化考核表(水田) ( 年度)
注:项目由于后续原因导致相关入库、审计问题的,酌情予以扣分。 附件2-2:文成县土地整治项目后续种植补助验收量化考核表(旱地) ( 年度)
注:项目由于后续原因导致相关入库、审计问题的,酌情予以扣分。 附件3:文成县土地整治项目后续种植补助验收单 ( 年度)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政协办,县人武部,县法院、检察院,各群众团体。 文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月19日印发 相关政策解读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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