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3010005/2023-99926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文成县经信局
生成日期 2023-03-3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图文解读)《文成县大峃镇再生资源回收网点搬迁提升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3-03-31 09:17:13浏览次数: 来源:文成县经信局 字体:[ ]

一、政策背景

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是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也是文明城市创建中的重要一环。《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提出地方要加强“建立与生活垃圾可回收利用相协调的回收体系,合理布局再生资源回收网点”。目前,我县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尚未成型,网点脏乱差,占地经营等情况非常普遍,严重影响我县市容市貌和交通拥堵,妨碍了省级文明县城的创建的进程。《文成县十四商贸业和网点规划》中规划了再生资源回收的框架布局,根据文成实际情况,我县将打造全闭环回收体系,覆盖全县乡镇网络点,布局建设1个县级分拣中心+1个中转站(疏导点)+乡镇回收网点+N个社区智能网点的建设方案。

根据《文成县深化文明城市创建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文件的统一部署,为合理布局再生资源回收网点,提升市容市貌,依据商务部《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和《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结合《文成县商贸流通业和商业网点“十四五”规划》的要求,充分发挥文成县城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中心作用,现结合我县文明县城创建和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要求,对大峃镇建成区再生资源回收网点搬迁工作制定《文成县大峃镇再生资源回收网点搬迁提升方案》。

二、政策依据

根据《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文成县深化文明城市创建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起草制定《文成县大峃镇再生资源回收网点搬迁提升方案》。

三、起草过程

2022年12月3-6日起草《文成县大峃镇建成区再生资源回收网点搬迁提升方案(草案)》。

2022年12月9日下午,于县政府317会议室,毛伟新县长主持各相关部门研究讨论,拟定《文成县大峃镇建成区再生资源回收网点搬迁提升方案(初稿)》。

2022年12月16日下午,于大峃镇人民政府317会议室,召开大峃镇建成区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意见征求会。

2022年12月20日——2023年1月19日将《文成县大峃镇建成区再生资源回收网点搬迁提升方案》挂县政府门户网进行公示,征求意见。至2023年1月19日,未收到相关建议意见。

2023年1月上旬进一步对《文成县大峃镇建成区再生资源回收网点搬迁提升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形成了《文成县大峃镇再生资源回收网点搬迁提升方案(送审稿)》。

2023年1月20日,报送市监局通过公平竞争审查。

四、主要内容

《文成县大峃镇再生资源回收网点搬迁提升方案》共4部分内容。

(一)总体要求。包括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要求等内容。2023年1月9日前,由大峃镇人民政府与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签订搬迁协议,2023年4月30日前对符合要求的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搬迁到文成县城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中心(位于文成县大峃镇樟台村驮泛)。

(二)扶持政策。1、租金补助。(1)2023年1月5日前签订搬迁协议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搬迁的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给予12元/平米/月的租金补助。(2)2023年1月6日—1月9日签订搬迁协议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搬迁的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给予8元/平米/月的租金补助。2、搬迁补助。(1)2023年1月5日前签订搬迁协议并在规定时间内搬迁且完成营业执照变更(可以直接变更到直系亲属或配偶)的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给予每家一次性补助1万元。

(2)2023年1月6日—1月9日签订搬迁协议并在规定时间内搬迁且完成营业执照变更的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给予每家一次性补助5000元。(3)租金补助时间自2023年5月1日开始,有效期三年。

(三)任务安排。对再生资源回收网点搬迁提升整合政策、搬迁建设经费、再生资源临时疏导点基础设施建设等内容进行规定。

(四)组织保障。各部门按职责做好相关工作。主要包括:对今后县城建成区审慎办理各类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注册审批;依法从严从紧管理占道经营,以及非法占用公共绿地,集体公用地等违法行为;严格按相关规定做好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的安全管理工作;对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依法发起的登记申请按时办结,对无照经营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依法取缔,以保障良好的市场运营环境等方面工作。

五、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文成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

解读人:林世铮(文成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局长)

联系人:潘丹周  王碎庚

联系电话:0577-67832506

联系地址:文成县大峃镇建设路75号

索引号 001008003010005/2023-99926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文成县经信局
生成日期 2023-03-3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图文解读)《文成县大峃镇再生资源回收网点搬迁提升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3-03-31 09:17:13 浏览次数: 来源:文成县经信局 字体:[ ]

一、政策背景

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是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也是文明城市创建中的重要一环。《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提出地方要加强“建立与生活垃圾可回收利用相协调的回收体系,合理布局再生资源回收网点”。目前,我县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尚未成型,网点脏乱差,占地经营等情况非常普遍,严重影响我县市容市貌和交通拥堵,妨碍了省级文明县城的创建的进程。《文成县十四商贸业和网点规划》中规划了再生资源回收的框架布局,根据文成实际情况,我县将打造全闭环回收体系,覆盖全县乡镇网络点,布局建设1个县级分拣中心+1个中转站(疏导点)+乡镇回收网点+N个社区智能网点的建设方案。

根据《文成县深化文明城市创建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文件的统一部署,为合理布局再生资源回收网点,提升市容市貌,依据商务部《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和《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结合《文成县商贸流通业和商业网点“十四五”规划》的要求,充分发挥文成县城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中心作用,现结合我县文明县城创建和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要求,对大峃镇建成区再生资源回收网点搬迁工作制定《文成县大峃镇再生资源回收网点搬迁提升方案》。

二、政策依据

根据《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文成县深化文明城市创建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起草制定《文成县大峃镇再生资源回收网点搬迁提升方案》。

三、起草过程

2022年12月3-6日起草《文成县大峃镇建成区再生资源回收网点搬迁提升方案(草案)》。

2022年12月9日下午,于县政府317会议室,毛伟新县长主持各相关部门研究讨论,拟定《文成县大峃镇建成区再生资源回收网点搬迁提升方案(初稿)》。

2022年12月16日下午,于大峃镇人民政府317会议室,召开大峃镇建成区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意见征求会。

2022年12月20日——2023年1月19日将《文成县大峃镇建成区再生资源回收网点搬迁提升方案》挂县政府门户网进行公示,征求意见。至2023年1月19日,未收到相关建议意见。

2023年1月上旬进一步对《文成县大峃镇建成区再生资源回收网点搬迁提升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形成了《文成县大峃镇再生资源回收网点搬迁提升方案(送审稿)》。

2023年1月20日,报送市监局通过公平竞争审查。

四、主要内容

《文成县大峃镇再生资源回收网点搬迁提升方案》共4部分内容。

(一)总体要求。包括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要求等内容。2023年1月9日前,由大峃镇人民政府与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签订搬迁协议,2023年4月30日前对符合要求的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搬迁到文成县城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中心(位于文成县大峃镇樟台村驮泛)。

(二)扶持政策。1、租金补助。(1)2023年1月5日前签订搬迁协议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搬迁的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给予12元/平米/月的租金补助。(2)2023年1月6日—1月9日签订搬迁协议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搬迁的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给予8元/平米/月的租金补助。2、搬迁补助。(1)2023年1月5日前签订搬迁协议并在规定时间内搬迁且完成营业执照变更(可以直接变更到直系亲属或配偶)的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给予每家一次性补助1万元。

(2)2023年1月6日—1月9日签订搬迁协议并在规定时间内搬迁且完成营业执照变更的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给予每家一次性补助5000元。(3)租金补助时间自2023年5月1日开始,有效期三年。

(三)任务安排。对再生资源回收网点搬迁提升整合政策、搬迁建设经费、再生资源临时疏导点基础设施建设等内容进行规定。

(四)组织保障。各部门按职责做好相关工作。主要包括:对今后县城建成区审慎办理各类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注册审批;依法从严从紧管理占道经营,以及非法占用公共绿地,集体公用地等违法行为;严格按相关规定做好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的安全管理工作;对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依法发起的登记申请按时办结,对无照经营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依法取缔,以保障良好的市场运营环境等方面工作。

五、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文成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

解读人:林世铮(文成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局长)

联系人:潘丹周  王碎庚

联系电话:0577-67832506

联系地址:文成县大峃镇建设路7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