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二批苔湖商业街政策兑现申报工作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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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推进苔湖商业街发展的若干意见》(文政办发〔2020〕9号)和《文成县苔湖商业街一事一议政策》(文政办发〔2020〕31号)文件精神,现开展苔湖商业街政策兑现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补助条件: 1、实施区域:苔湖街及其紧邻地段,具体为伯温路178号--225号、红枫路1--29号(单数)、2--14号(双数)、苔湖街1--157号(单数)、2--138号(双数)、建设路314--334号(双数)、大峃街600--624号(双数)、559--581号(单数)等楼层的1-2层商铺)。 2、经营主体:从事商贸类及服务类经营活动的公司制企业、个体工商户。 3、普通商铺扶持政策补助的业态范围:从事西式餐饮、进口商品专营(进口商品占比70%以上)或开展老字号、品牌旗舰店、非物质文化遗产专营,且营业面积25平方米以上;通过天猫、淘宝、京东、苏宁等第三方平台开展网络零售(年网络销售额达300万元以上的)或通过自有网络销售平台销售(年网络销售额达200万元以上)。 4、特色商铺一事一议政策补助的业态范围:从事西式餐饮、特色餐饮、进口商品专营;开展老字号、品牌旗舰店、非物质文化遗产专营。符合以上业态,且被苔湖商业街领导小组认定为特色店铺。 5、经营时间:截至2023年6月30日,仍在经营且正常经营时间超过一周年的商铺。 二、补助流程 商铺自主申报。 1、申请时间:2023年5月22日-2023年6月2日 2、申请材料:商铺填写《苔湖商业街扶持政策兑现申请表》《苔湖商业街商铺一事一议政策兑现申请表》(附件1、附件2)二份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于2023年6月2日前提交至苔湖商业街领导小组办公室(大峃镇323办公室) 3、普通商铺审核:苔湖商业街领导小组严格按照《关于推进苔湖商业街发展的若干意见》(文政办发〔2020〕9号),对申请材料进行研究审核,经公示后予以兑现。 4、特色商铺评定:苔湖商业街领导小组严格按照《文成县苔湖商业街一事一议政策》(文政办发〔2020〕31号),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采取领导小组评分方式对特色商铺进行认定,经公示后予以兑现。 三、政策咨询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王琦、金献浩; 联系电话:18005878905 文成县苔湖商业街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5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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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推进苔湖商业街发展的若干意见》(文政办发〔2020〕9号)和《文成县苔湖商业街一事一议政策》(文政办发〔2020〕31号)文件精神,现开展苔湖商业街政策兑现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补助条件: 1、实施区域:苔湖街及其紧邻地段,具体为伯温路178号--225号、红枫路1--29号(单数)、2--14号(双数)、苔湖街1--157号(单数)、2--138号(双数)、建设路314--334号(双数)、大峃街600--624号(双数)、559--581号(单数)等楼层的1-2层商铺)。 2、经营主体:从事商贸类及服务类经营活动的公司制企业、个体工商户。 3、普通商铺扶持政策补助的业态范围:从事西式餐饮、进口商品专营(进口商品占比70%以上)或开展老字号、品牌旗舰店、非物质文化遗产专营,且营业面积25平方米以上;通过天猫、淘宝、京东、苏宁等第三方平台开展网络零售(年网络销售额达300万元以上的)或通过自有网络销售平台销售(年网络销售额达200万元以上)。 4、特色商铺一事一议政策补助的业态范围:从事西式餐饮、特色餐饮、进口商品专营;开展老字号、品牌旗舰店、非物质文化遗产专营。符合以上业态,且被苔湖商业街领导小组认定为特色店铺。 5、经营时间:截至2023年6月30日,仍在经营且正常经营时间超过一周年的商铺。 二、补助流程 商铺自主申报。 1、申请时间:2023年5月22日-2023年6月2日 2、申请材料:商铺填写《苔湖商业街扶持政策兑现申请表》《苔湖商业街商铺一事一议政策兑现申请表》(附件1、附件2)二份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于2023年6月2日前提交至苔湖商业街领导小组办公室(大峃镇323办公室) 3、普通商铺审核:苔湖商业街领导小组严格按照《关于推进苔湖商业街发展的若干意见》(文政办发〔2020〕9号),对申请材料进行研究审核,经公示后予以兑现。 4、特色商铺评定:苔湖商业街领导小组严格按照《文成县苔湖商业街一事一议政策》(文政办发〔2020〕31号),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采取领导小组评分方式对特色商铺进行认定,经公示后予以兑现。 三、政策咨询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王琦、金献浩; 联系电话:18005878905 文成县苔湖商业街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5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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