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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1008003010011/2023-101412 | ||
组配分类 | 县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 发布机构 | 文成县民政局 |
生成日期 | 2023-08-1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文民〔2023〕103号 | 有效性 | 有效 |
统一编号 | CWCD10-2023-0001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切实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文成县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县民政局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予以公布。经清理,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7件,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
一、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1.《关于进一步完善政府购买养老服务补贴制度的通知》(文民〔2016〕89号)
2.《关于增加政府购买养老服务补贴对象的通知》(文民〔2018〕56号)
3.《关于印发<文成县救急难公益基金会资金管理使用办法>的通知》(文民〔2019〕235号)
4.《印发<关于加快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民〔2019〕249号)
5.《深化殡葬改革 推广“旧坟一穴多葬”实施方案》(文民〔2020〕145号)
6.《文成县实行节地生态安葬生前奖励实施办法》(文民〔2020〕146号)
7.《关于印发<文成县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文民〔2021〕102号)
二、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文成县民政局 文成县卫生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养老服务需求评估工作的通知》(文民〔2015〕125号)
本通知自2023年9月15日起施行。
文成县民政局
2023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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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1008003010011/2023-101412 | ||
组配分类 | 县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 发布机构 | 文成县民政局 |
生成日期 | 2023-08-1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文民〔2023〕103号 | 有效性 | 有效 |
统一编号 | CWCD10-2023-0001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切实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文成县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县民政局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予以公布。经清理,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7件,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 一、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1.《关于进一步完善政府购买养老服务补贴制度的通知》(文民〔2016〕89号) 2.《关于增加政府购买养老服务补贴对象的通知》(文民〔2018〕56号) 3.《关于印发<文成县救急难公益基金会资金管理使用办法>的通知》(文民〔2019〕235号) 4.《印发<关于加快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民〔2019〕249号) 5.《深化殡葬改革 推广“旧坟一穴多葬”实施方案》(文民〔2020〕145号) 6.《文成县实行节地生态安葬生前奖励实施办法》(文民〔2020〕146号) 7.《关于印发<文成县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文民〔2021〕102号) 二、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文成县民政局 文成县卫生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养老服务需求评估工作的通知》(文民〔2015〕125号) 本通知自2023年9月15日起施行。 文成县民政局 2023年8月14日 相关政策解读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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