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10/2023-101413 | ||
组配分类 | 政策解读 | 发布机构 | 文成县民政局 |
生成日期 | 2023-08-1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一、清理依据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72号)和《文成县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文成县发〔2020〕26号)的规定,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切实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按照县政府工作部署,县民政局对本部门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
二、清理范围、内容和程序
(一)清理范围。2022年12月31日前制定并作为行政管理依据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二)清理内容。与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文件不一致或者适用期已过、调整对象已消失以及已经明显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县政府规范性文件。有效期自施行之日起超过 10 年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暂行、试行规范性文件,有效期自施行之日起超过 2 年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涉及营商环境、“烦企扰民”等方面行政规范性文件。
(三)清理程序。一是按清理的标准和要求对清理范围内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草拟清理意见初稿,并向各有关单位征求意见。二是形成《关于公布文成县民政局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于2023年7月18日至2023年7月28日期间在文成县政府门户网站面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和建议。
三、清理结果
经清理,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7件,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
解读机关:文成县民政局
解读人:毛瑞务(文成县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联系人:陈宏
联系电话:0577-67862242
索引号 | 001008003010/2023-101413 | ||
组配分类 | 政策解读 | 发布机构 | 文成县民政局 |
生成日期 | 2023-08-1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一、清理依据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72号)和《文成县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文成县发〔2020〕26号)的规定,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切实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按照县政府工作部署,县民政局对本部门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 二、清理范围、内容和程序 (一)清理范围。2022年12月31日前制定并作为行政管理依据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二)清理内容。与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文件不一致或者适用期已过、调整对象已消失以及已经明显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县政府规范性文件。有效期自施行之日起超过 10 年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暂行、试行规范性文件,有效期自施行之日起超过 2 年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涉及营商环境、“烦企扰民”等方面行政规范性文件。 (三)清理程序。一是按清理的标准和要求对清理范围内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草拟清理意见初稿,并向各有关单位征求意见。二是形成《关于公布文成县民政局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于2023年7月18日至2023年7月28日期间在文成县政府门户网站面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和建议。 三、清理结果 经清理,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7件,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 解读机关:文成县民政局 解读人:毛瑞务(文成县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联系人:陈宏 联系电话:0577-678622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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