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10004/2024-102323 | ||
组配分类 | 政策解读 | 发布机构 | 县发改局 |
生成日期 | 2024-04-1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教基〔2021〕38号)文件要求,温州大部分县市区将初中晚自习纳入课后服务范围。我县发布的《关于核定文成县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文发改价〔2022〕5号)文件中,初中课后服务费标准为780元/生.学期,在核定成本时包含晚自习部分。
2023年12月18日,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等四部门发布《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课后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3〕26号),2024年2月6日,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四部门发布《浙江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课后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浙江基〔2024〕10号)等文件规定,学校为学生提供的早到校看管和早自习、午餐和午休看管等服务不纳入课后服务范畴,同时要求各地根据要求,对区域内课后服务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排查,调整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并于2024年春季学期起正式实施。
二、主要内容
《文成县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收费标准管理暂行办法》主要内容为:
(一)小学课后服务收费标准保持不变仍为580元/生·学期,初中课后服务收费标准从780元/生·学期调整为580元/生·学期。以学期为计费周期,不得跨学期收取。
(二)课后服务必须坚持学生自愿参加原则,不得强迫或变相强迫学生参加;课后服务的内容按照省、市、县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对经济困难家庭学生参加课后服务,应参照学生资助政策予以适当减免。
(三)学校为学生提供的早到校看管和自习、午餐午休看管、晚自习等服务不得纳入课后服务范围。
(四)本通知自2024年5月15日起施行。2024年春季学期适用本通知。原(文发改价〔2022〕5号)文件随文废止。
三、注意事项
2024年春季学期适用本通知。
四、一问一答
1、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收费标准是应用于全县范围吗?
答:是的。适用于文成县行政区域范围内的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收费工作。
2、具体是什么时候开始实行?
答:办法执行时间:本通知自2024年5月15日起施行。2024年春季学期适用本通知。
解读相关信息
解读人:邢文东
解读机关:文成县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人:王晓丽
电话:057767861041
联系地址:文成县大峃镇二新街88号
文成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4月15日
索引号 | 001008003010004/2024-102323 | ||
组配分类 | 政策解读 | 发布机构 | 县发改局 |
生成日期 | 2024-04-1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教基〔2021〕38号)文件要求,温州大部分县市区将初中晚自习纳入课后服务范围。我县发布的《关于核定文成县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文发改价〔2022〕5号)文件中,初中课后服务费标准为780元/生.学期,在核定成本时包含晚自习部分。 2023年12月18日,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等四部门发布《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课后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3〕26号),2024年2月6日,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四部门发布《浙江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课后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浙江基〔2024〕10号)等文件规定,学校为学生提供的早到校看管和早自习、午餐和午休看管等服务不纳入课后服务范畴,同时要求各地根据要求,对区域内课后服务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排查,调整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并于2024年春季学期起正式实施。 二、主要内容 《文成县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收费标准管理暂行办法》主要内容为: (一)小学课后服务收费标准保持不变仍为580元/生·学期,初中课后服务收费标准从780元/生·学期调整为580元/生·学期。以学期为计费周期,不得跨学期收取。 (二)课后服务必须坚持学生自愿参加原则,不得强迫或变相强迫学生参加;课后服务的内容按照省、市、县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对经济困难家庭学生参加课后服务,应参照学生资助政策予以适当减免。 (三)学校为学生提供的早到校看管和自习、午餐午休看管、晚自习等服务不得纳入课后服务范围。 (四)本通知自2024年5月15日起施行。2024年春季学期适用本通知。原(文发改价〔2022〕5号)文件随文废止。 三、注意事项 2024年春季学期适用本通知。 四、一问一答 1、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收费标准是应用于全县范围吗? 答:是的。适用于文成县行政区域范围内的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收费工作。 2、具体是什么时候开始实行? 答:办法执行时间:本通知自2024年5月15日起施行。2024年春季学期适用本通知。 解读相关信息 解读人:邢文东 解读机关:文成县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人:王晓丽 电话:057767861041 联系地址:文成县大峃镇二新街88号 文成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4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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