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10004/2024-102323 | ||
组配分类 | 政策解读 | 发布机构 | 县发改局 |
生成日期 | 2024-04-1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课后服务有关工作要求,发改委(局)为义务教育课后服务收费的政策出台单位。为落实省市规范义务教育课后服务有关工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整理归纳关于义务教育课后服务收费的政策解读如下:
一、课后服务范围
学校课后服务应安排在上课日及完成国家规定课程和学校教学计划之后,结束时间应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做好衔接。学校为学生提供的早到校看管和早自习、午餐和午休看管等服务不纳入课后服务范围,初中学校上课日提供的晚自习服务不纳入课后服务范围。
二、课后服务内容
各校要加强课后服务活动课程资源开发,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艺术、劳动、阅读、兴趣小组及社团活动。鼓励各校在小学课后服务中安排学生课外阅读时间,加强阅读指导,激发阅读兴趣,培养阅读习惯。
三、课后服务收费标准
小学课后服务收费标准580元/生·学期,初中课后服务收费标准580元/生·学期。以学期为计费周期,不能跨学期收取,学生自愿参加。
四、执行时间
自2024年5月15日起施行。2024年春季学期适用本通知。
解读相关信息
解读人:邢文东(文成县发展和改革局党委书记、局长)
解读机关:文成县发展和改革局
解读人:赵东平(文成县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
解读机关:文成县教育局
联系人:王晓丽(文成县发展和改革局)
电话:0577-67861041
联系地址:文成县大峃镇二新街88号
文成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4月15日
索引号 | 001008003010004/2024-102323 | ||
组配分类 | 政策解读 | 发布机构 | 县发改局 |
生成日期 | 2024-04-1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课后服务有关工作要求,发改委(局)为义务教育课后服务收费的政策出台单位。为落实省市规范义务教育课后服务有关工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整理归纳关于义务教育课后服务收费的政策解读如下: 一、课后服务范围 学校课后服务应安排在上课日及完成国家规定课程和学校教学计划之后,结束时间应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做好衔接。学校为学生提供的早到校看管和早自习、午餐和午休看管等服务不纳入课后服务范围,初中学校上课日提供的晚自习服务不纳入课后服务范围。 二、课后服务内容 各校要加强课后服务活动课程资源开发,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艺术、劳动、阅读、兴趣小组及社团活动。鼓励各校在小学课后服务中安排学生课外阅读时间,加强阅读指导,激发阅读兴趣,培养阅读习惯。 三、课后服务收费标准 小学课后服务收费标准580元/生·学期,初中课后服务收费标准580元/生·学期。以学期为计费周期,不能跨学期收取,学生自愿参加。 四、执行时间 自2024年5月15日起施行。2024年春季学期适用本通知。 解读相关信息 解读人:邢文东(文成县发展和改革局党委书记、局长) 解读机关:文成县发展和改革局 解读人:赵东平(文成县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 解读机关:文成县教育局 联系人:王晓丽(文成县发展和改革局) 电话:0577-67861041 联系地址:文成县大峃镇二新街88号 文成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4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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