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3010004/2025-106391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发展和改革局
生成日期 2025-04-0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部门】《文成县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交易指导意见(试行)》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5-04-02 09:06:58浏览次数: 来源:文成县发展和改革局 字体:[ ]


一、议题背景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限额以下项目)交易管理,提高效率,降低成本,促进廉政建设,县发改局(交易中心)结合我县实际,起草了《文成县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交易指导意见(试行)》。

二、起草依据和过程

依据:为保障全县限额以下工程发包的合法性和公正性,《文成县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交易指导意见(试行)》的起草充分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 2018 年第 16 号令)、《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规则》(国家发改委 2024 年第 16 号令)、《温州市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交易指导意见(试行)》等有关规定。

过程:2024 年 7 月上旬,县发改局按照县政府的工作部署,对限额以下工程项目现状进行深入调研,参考学习永嘉、泰顺等先行县做法,草拟了《《文成县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交易指导意见(试行)》。县府办吴敏副主任多次召集县发改、财政、人社、资规、住建、交通、水利、农业农村、审计等部门研讨,充分征求意见建议;并于 2024 年 11 月 22 日向杨县长做了专题汇报。会后,县发改局(交易中心)根据杨县长的指示要求进一步修改《文成县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交易指导意见(试行)》。2025 年 1 月 10 日至 2 月 10 日,我局按照相关规定在文成县人民政府网对《文成县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交易指导意见(试行)》进行了公告,并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截止 2025 年2 月 10 日,未接到反馈意见。2025 年 3 月 5 日经局班子会讨论最终确定送审稿,并将文件送至县司法局进行审查。2025 年 3月 14 日,针对司法局审查给出的三点修改意见:1、建议在发文时文件开头增加《文成县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交易指导意见(试行)》经县政府第 42 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2、《意见》制定由制定主体解释建议删除本意见由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解释;3、规范性文件涉企的需 60 天的适应调整期建议将“(八)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试行 1年。”进行修改,提交县政府常务会研究。

三、具体内容

《意见》共分四部分。主要是交易范围及标准、交易方式及流程、工作职责和其他要求。

第一部分是交易范围及标准。

本意见适用于全县使用国有资金、村集体资金(包括以村民委员会、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居委会、社区为建设单位组织实施- 2 -的施工项目)建设的限额以下项目。

本意见所称限额以下项目是指单项合同估算价在 400 万元(不含)以下、60 万元(含)以上的施工项目。

第二部分是交易方式及流程。主要包括交易方式、交易流程二个方面内容。其中,交易流程包括发包计划编制及发布(5 日),发包文件编制及报送,发包公告发布(10 日),答疑、澄清,提交竞包文件,组织交易实施,中包候选人公示(2 日),交易确认及归档等 8 个步骤内容。

第三部分是工作职责。主要是明确了县发改、财政、资规、住建、交通、水利、农业农村、文广旅体、审计、综合行政执法、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

第四部分是其他要求。明确限额以下项目统一进入文成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施管理、专家抽取、投诉质疑处置、相关自然日计算方法及文件试行期限等要求。

四、一问一答

1、《文成县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交易指导意见(试行)》应用于全县范围吗?

答:是的。适用于全县使用国有资金、村集体资金(包括以村民委员会、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居委会、社区为建设单位组织实施的施工项目)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不含)以下、60万元(含)以上的施工项目。

2、具体什么时候开始实施?

答:《文成县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交易指导意见(试行)》自2025年5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1年

五、解读相关信息

解读人:邢文东

解读机关:文成县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人:许智誉

电话:057759005055

联系地址:文成县大峃镇二新街88号

文成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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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成日期 2025-04-0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部门】《文成县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交易指导意见(试行)》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5-04-02 09:06:58 浏览次数: 来源:文成县发展和改革局 字体:[ ]


一、议题背景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限额以下项目)交易管理,提高效率,降低成本,促进廉政建设,县发改局(交易中心)结合我县实际,起草了《文成县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交易指导意见(试行)》。

二、起草依据和过程

依据:为保障全县限额以下工程发包的合法性和公正性,《文成县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交易指导意见(试行)》的起草充分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 2018 年第 16 号令)、《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规则》(国家发改委 2024 年第 16 号令)、《温州市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交易指导意见(试行)》等有关规定。

过程:2024 年 7 月上旬,县发改局按照县政府的工作部署,对限额以下工程项目现状进行深入调研,参考学习永嘉、泰顺等先行县做法,草拟了《《文成县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交易指导意见(试行)》。县府办吴敏副主任多次召集县发改、财政、人社、资规、住建、交通、水利、农业农村、审计等部门研讨,充分征求意见建议;并于 2024 年 11 月 22 日向杨县长做了专题汇报。会后,县发改局(交易中心)根据杨县长的指示要求进一步修改《文成县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交易指导意见(试行)》。2025 年 1 月 10 日至 2 月 10 日,我局按照相关规定在文成县人民政府网对《文成县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交易指导意见(试行)》进行了公告,并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截止 2025 年2 月 10 日,未接到反馈意见。2025 年 3 月 5 日经局班子会讨论最终确定送审稿,并将文件送至县司法局进行审查。2025 年 3月 14 日,针对司法局审查给出的三点修改意见:1、建议在发文时文件开头增加《文成县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交易指导意见(试行)》经县政府第 42 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2、《意见》制定由制定主体解释建议删除本意见由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解释;3、规范性文件涉企的需 60 天的适应调整期建议将“(八)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试行 1年。”进行修改,提交县政府常务会研究。

三、具体内容

《意见》共分四部分。主要是交易范围及标准、交易方式及流程、工作职责和其他要求。

第一部分是交易范围及标准。

本意见适用于全县使用国有资金、村集体资金(包括以村民委员会、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居委会、社区为建设单位组织实施- 2 -的施工项目)建设的限额以下项目。

本意见所称限额以下项目是指单项合同估算价在 400 万元(不含)以下、60 万元(含)以上的施工项目。

第二部分是交易方式及流程。主要包括交易方式、交易流程二个方面内容。其中,交易流程包括发包计划编制及发布(5 日),发包文件编制及报送,发包公告发布(10 日),答疑、澄清,提交竞包文件,组织交易实施,中包候选人公示(2 日),交易确认及归档等 8 个步骤内容。

第三部分是工作职责。主要是明确了县发改、财政、资规、住建、交通、水利、农业农村、文广旅体、审计、综合行政执法、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

第四部分是其他要求。明确限额以下项目统一进入文成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施管理、专家抽取、投诉质疑处置、相关自然日计算方法及文件试行期限等要求。

四、一问一答

1、《文成县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交易指导意见(试行)》应用于全县范围吗?

答:是的。适用于全县使用国有资金、村集体资金(包括以村民委员会、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居委会、社区为建设单位组织实施的施工项目)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不含)以下、60万元(含)以上的施工项目。

2、具体什么时候开始实施?

答:《文成县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交易指导意见(试行)》自2025年5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1年

五、解读相关信息

解读人:邢文东

解读机关:文成县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人:许智誉

电话:057759005055

联系地址:文成县大峃镇二新街88号

文成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