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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县环境保护的管理办法和政策措施起草;监督、检查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在本县的贯彻实施;编制全县环境保护规划、生态保护规划、环境功能区划;负责组织协调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组织实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负责本县环境监察、环境监测、建设项目审批、征收排污费、许可证发放、调处环境污染事故和环境污染纠纷、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负责国家、省、市级自然保护区的申报和县级自然保护区的审查工作;组织执行ISO014000环境管理体系的认证工作和环境标志、有机食品认证初审、环保产品认定和鉴定的基础工作;组织开展全县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活动,推行公众和非政府组织参加与环境保护工作;承担生态县(乡、村)的规划、建设的组织工作,指导和推动环境保护产业发展。

办公时间:春、秋、冬季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季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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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县环境保护的管理办法和政策措施起草;监督、检查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在本县的贯彻实施;编制全县环境保护规划、生态保护规划、环境功能区划;负责组织协调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组织实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负责本县环境监察、环境监测、建设项目审批、征收排污费、许可证发放、调处环境污染事故和环境污染纠纷、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负责国家、省、市级自然保护区的申报和县级自然保护区的审查工作;组织执行ISO014000环境管理体系的认证工作和环境标志、有机食品认证初审、环保产品认定和鉴定的基础工作;组织开展全县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活动,推行公众和非政府组织参加与环境保护工作;承担生态县(乡、村)的规划、建设的组织工作,指导和推动环境保护产业发展。

办公时间:春、秋、冬季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季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