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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
单位职能
科室设置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秘、信息、政务公开、信访、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安全、后勤、审计结果公告等工作。承担信息化管理与应用工作。负责起草综合性材料、重要文件等。负责研究提出审计工作规划和年度审计项目计划。负责人大政协建议提案、领导重要批示件督办工作。负责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管理、机构编制、财务管理、教育培训以及廉政建设等工作。负责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承担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法制审理科。承担有关审计行政管理的规范性文件草案的起草工作。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相关工作。审理有关审计业务事项,监督检查审计业务质量,负责对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的移送协调。负责检查督促被审计单位落实整改事项。负责指导和监督全县内部审计业务。组织对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的核查。

(三)财政金融审计科。负责审计县级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乡镇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负责国家和省市县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的组织管理和实施。负责县级金融机构国内外资产、负债和损益审计;负责从事地方金融业务的机构或者组织专项审计调查。开展财政金融相关审计或专项审计调查。

(四)企业审计科(挂基建审计科牌子)。负责县属国有(集体)企业、县政府规定的县级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的境内外资产、负债和损益以及财务收支审计。负责县有关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审计。承担县属国有(集体)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的组织管理和实施。负责县级投资、以县级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审计,县重大公共工程项目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审计。开展企业与基建相关审计或专项审计调查。

(五)行政事业审计科(挂经济责任审计科牌子)。负责县级有关部门、直属机构和单位及其所属单位审计的组织管理和实施。承担与县级财政有拨款关系的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的审计及相关业务管理工作。负责县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的组织管理和实施等工作。承担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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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秘、信息、政务公开、信访、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安全、后勤、审计结果公告等工作。承担信息化管理与应用工作。负责起草综合性材料、重要文件等。负责研究提出审计工作规划和年度审计项目计划。负责人大政协建议提案、领导重要批示件督办工作。负责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管理、机构编制、财务管理、教育培训以及廉政建设等工作。负责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承担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法制审理科。承担有关审计行政管理的规范性文件草案的起草工作。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相关工作。审理有关审计业务事项,监督检查审计业务质量,负责对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的移送协调。负责检查督促被审计单位落实整改事项。负责指导和监督全县内部审计业务。组织对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的核查。

(三)财政金融审计科。负责审计县级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乡镇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负责国家和省市县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的组织管理和实施。负责县级金融机构国内外资产、负债和损益审计;负责从事地方金融业务的机构或者组织专项审计调查。开展财政金融相关审计或专项审计调查。

(四)企业审计科(挂基建审计科牌子)。负责县属国有(集体)企业、县政府规定的县级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的境内外资产、负债和损益以及财务收支审计。负责县有关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审计。承担县属国有(集体)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的组织管理和实施。负责县级投资、以县级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审计,县重大公共工程项目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审计。开展企业与基建相关审计或专项审计调查。

(五)行政事业审计科(挂经济责任审计科牌子)。负责县级有关部门、直属机构和单位及其所属单位审计的组织管理和实施。承担与县级财政有拨款关系的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的审计及相关业务管理工作。负责县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的组织管理和实施等工作。承担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