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全县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业、企业研究与发展、企业创新、软投入、人口、劳动就业、劳动工资、人才资源、社会和科技的调查和分析。负责全县重大建设项目入库统计和工程进度跟踪监测。负责社会、文化及相关产业、妇女儿童发展等统计监测工作。组织开展数据质量核查,配合做好统计执法检查。指导民生民意调查工作。
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工作。承担全县经济社会运行状况的统计分析工作。承担统计宣传和统计舆情监测工作。依法审批县属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负责全县农业、农村统计、住户调查、低收入农户、工业、能源、资源与环境、批发零售贸易业、住宿餐饮业、其他服务业的统计和分析。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全域旅游统计。组织协调统计信息共享。对接做好考绩考核工作。组织开展数据质量核查,配合做好统计执法检查。指导社会经济调查工作。
根据国家普查任务,制定全县普查计划,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县情县力调查。指导全县普查工作,对普查资料进行数据处理、统计分析和开发利用,为各级党政机关群众团体和社会各界提供咨询服务。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统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省市点调查队需要开展的统计调查任务。承担各专业日常统计调查工作。承担各专业日常统计监测工作。承担各专业统计制度方法改革。承担社会经济活动中热点、难点问题的临时性调查和民情民意调查工作。负责统计调查项目数据处理和调查数据资源管理工作。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统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县统计局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统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组织领导、协调和指导全县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贯彻执行国家统计法律法规和规划,组织起草统计规范性文件。
(二)完善国民经济核算机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县生产总值。
(三)组织开展普查。牵头组织人口、经济和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县情县力普查和大型调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县情县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四)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制度。组织实施全县第一、二、三产业以及能源、投资、科技、社会、人口、劳动和就业、消费等统计调查。
(五)执行国家统计标准。依法审批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
(六)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县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建立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
(七)负责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八)建立健全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体系。
(九)负责统计执法监督。建立和完善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体系。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组织开展全县统计工作的监督检查,查处统计违法行为。
(十)负责对乡镇统计员的业务指导和工作考核,协助各乡镇党委管理统计员。组织指导全县统计业务创新、统计教育培训。开展统计工作和统计科学的县外交流与合作。配合做好统计专业资格考试和职称评审工作。
(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
0577-67861245
春、秋、冬季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夏季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文成县大峃镇西门街50号
负责全县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业、企业研究与发展、企业创新、软投入、人口、劳动就业、劳动工资、人才资源、社会和科技的调查和分析。负责全县重大建设项目入库统计和工程进度跟踪监测。负责社会、文化及相关产业、妇女儿童发展等统计监测工作。组织开展数据质量核查,配合做好统计执法检查。指导民生民意调查工作。
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工作。承担全县经济社会运行状况的统计分析工作。承担统计宣传和统计舆情监测工作。依法审批县属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负责全县农业、农村统计、住户调查、低收入农户、工业、能源、资源与环境、批发零售贸易业、住宿餐饮业、其他服务业的统计和分析。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全域旅游统计。组织协调统计信息共享。对接做好考绩考核工作。组织开展数据质量核查,配合做好统计执法检查。指导社会经济调查工作。
根据国家普查任务,制定全县普查计划,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县情县力调查。指导全县普查工作,对普查资料进行数据处理、统计分析和开发利用,为各级党政机关群众团体和社会各界提供咨询服务。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统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省市点调查队需要开展的统计调查任务。承担各专业日常统计调查工作。承担各专业日常统计监测工作。承担各专业统计制度方法改革。承担社会经济活动中热点、难点问题的临时性调查和民情民意调查工作。负责统计调查项目数据处理和调查数据资源管理工作。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统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县统计局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统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组织领导、协调和指导全县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贯彻执行国家统计法律法规和规划,组织起草统计规范性文件。
(二)完善国民经济核算机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县生产总值。
(三)组织开展普查。牵头组织人口、经济和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县情县力普查和大型调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县情县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四)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制度。组织实施全县第一、二、三产业以及能源、投资、科技、社会、人口、劳动和就业、消费等统计调查。
(五)执行国家统计标准。依法审批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
(六)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县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建立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
(七)负责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八)建立健全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体系。
(九)负责统计执法监督。建立和完善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体系。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组织开展全县统计工作的监督检查,查处统计违法行为。
(十)负责对乡镇统计员的业务指导和工作考核,协助各乡镇党委管理统计员。组织指导全县统计业务创新、统计教育培训。开展统计工作和统计科学的县外交流与合作。配合做好统计专业资格考试和职称评审工作。
(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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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77-67861245
春、秋、冬季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夏季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文成县大峃镇西门街50号